“阿娥”“阿香”两名老妇打着“李光耀”名义骗老油站员工“阿陈”血汗钱一案续审,庭上揭露两人拿走“阿陈”每月薪水后,只留下30元的“吃饭钱”给他,阿陈今早在庭上嚷嚷:“30元哪里够?”
《联合晚报》日前报道,70岁老妇陈慧娥(阿娥)涉嫌在14年内借“李光耀”之名,每个月骗75岁老油站员工陈宣江(阿陈)至少500元。
陈慧娥(阿娥)。(海峡时报)
她被指和同伙巫淑香一起干案,但是巫淑香(阿香)在被控上法庭之前,在2016年4月19日因心脏病过世。
阿娥面对169项欺骗罪名不认罪,案件在去年1月开审。经过多日的审讯后,案件昨天再次回到国家法院,控方传召最后一名证人,就是受害人阿陈上庭供证。
阿陈以潮州话通过通译员供证时说,他曾在1999年满55岁时领出公积金交给阿香,他说阿香告诉她阿娥急需用钱,指“李光耀需要钱做事”,他因此亲自到公积金局申请领钱,然后阿香将钱领出来后,把钱交给了阿娥。
至于多年来为什么他会把薪水都交给阿香,他说同样是因为他以为阿娥需要把钱交给“李光耀”。
他说,他每月都会把薪水交给阿香,而她每次只留下30元给他。
这个情况具体持续了多久,陈宣江说:“太久了,我都不记得多久了。”
问及这个安排是否有14年之久,他才说可能有13年多。
他今早接受辩方律师盘问时,又再提起30元,在庭上叫苦嚷嚷说:“30元哪里够?”
陈宣江的外甥女林佩珊日前在庭上供证说,她在2012年回国后,发现阿陈四处和亲戚借钱。
油站员工陈宣江(阿陈)。(海峡时报)她觉得事有蹊跷,认为他明明有工作,应该有足够的钱生活,于是与丈夫决定跟踪阿陈,才发现他每个月都会把薪水都交给阿香。辩方律师今早最后问,他到底是怎样只靠30元过活? 阿陈回答:“太少了。虽然大巴窑附近的食物便宜但还是不够。有时,好心的摊贩会便宜卖食物给我,或者甚至请我吃饭。有时候一天下来我就只喝咖啡,什么都不吃。” 记者:郭培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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