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压力大,财务经理深陷赌海,8年内“吃”公司300万余元(900万令吉),结果妻子要和他离婚,他被控194项控状,认罪后被判坐牢11年。
被告锺顺辉(43岁、译音)被控欺骗和做假账等194项控状。
法官下判说,被告在长达8年内犯案,违背公司对他的信任,导致公司蒙受很大损失,必须受到严惩。
被告在2000年11月加入一间广告公司工作,2015年辞职。任职期间负责公司的账目,管理零用现金,付款给供应商和处理员工薪金等。
案情显示,公司支票签署人是董事经理和总裁。每次总裁出国会先预签支票,然后把支票交给公司财务总监,以免迟付款。
财务董事信任被告,每次被告向他拿支票,声称付款给供应商,他都不会检查。之后被告染上赌瘾,无法自拔,他知道上司信任他,决定欺骗公司的钱。
从2007年至2015年,被告制造虚假交易,欺骗上司需要付款给供应商,索取预签支票,收款人填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到银行兑现。
被告记录在账目上,注明付款给供应商,以掩人耳目。
由于被告付款给自己,导致公司的开支增加,为隐藏罪行,被告篡改销售记录,让增加的开支看起来合理。
被告于2015年辞职时,公司发现发现账目有问题,最终揭发他欺骗公司的钱。至今被告未偿还一分钱。
纳古沙拉师为被告求情说,被告一开始在新加坡的赌场赌博,后来迷上非法赌球,结果无法自拔,欠下大笔赌债。
被告是在绝望下,开始欺骗公司的钱,起初只是拿钱偿还大耳窿。后来发现骗公司的钱很容易,决定拿公司的钱去赌博,希望能赢大笔钱,然后归还公司。
律师说,被告的儿子6岁,由于面对刑事罪,被告的妻子目前正与他离婚。
被告在国民服役期间是步兵军官,后调派民防部队,擢升为上尉。他在新加坡理工学院念书成绩优异,考获会计专业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