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花33万买假护照,进出本地高达22次

62岁商人在中国经商,因母亲病重想回新,结果护照要过期到大使馆申请却被告知面临破产事宜未解决,一时情急花33万元买假护照进出本地22次。

这名62岁商人是前环宇集团(Grandlink Group)主席吴振顺。根据判词,他面对69项控状,即从2011年3月20日开始,23次利用菲律宾护照进出我国,最后一次于隔年9月7日准备出境时,在关卡被拦截,随后被捕。他否认犯罪,选择抗辩,案件为此进行审讯。

根据控方,被告在2001年离开新加坡,为生意到中国,当时手持新加坡护照。 2010年4月,被告在中国厦门申请我国护照,但被告知因为破产事宜导致申请无法被处理,而他当时的护照在同年11月17日到期。

同年,被告接到通知,在本地的母亲病重,因此想回新探望,并顺到去其他国家经商,于是向朋友求助,帮忙取得可出国的护照。

他最后支付了25万美金(约33万4315新元)拿到一本菲律宾护照。他在拿到护照后,发现除了照片外,其他身份资料皆不是他的,而护照上已有出入菲律宾的盖章。

被告在2012年1月成功申请到新加坡护照,不过之后却依然使用菲律宾护照进出新加坡,而根据控方说辞,被告当时是破产者,从2000年至2012年9月6日没获得批准出国。

法官判被告罪成,并指出被告理应知道护照并非菲律宾政府所发,而且是为了逃避新加坡官方部门的追责而故意使用菲律宾护照。

法官最后判他坐牢28个月,控辩双方均提出上诉。

据报道,2001年3月,环宇集团正式被令清盘,吴振顺与母亲沉翠珠和兄弟吴振杰也在同一年5月遭高庭宣判破产。

求情称不是恐怖分子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不是罪犯也不是恐怖分子,他之所以会使用假护照,是因为自己生命有危险,求法官判他罚款就好。

律师说,被告行为没有对新加坡造成伤害,被告不是罪犯也不是恐怖分子,他使用假护照,是因为自己生命有危险,才会离开中国。

如果控方觉得被告使用假护照是为了避开官方受托人(Official Assignee)的话,那应该由后者来起诉被告。

不过官方受托人已对被告进行销案罚款处分,控方没理由要求被告坐牢。律师也透露,被告有中风以及患心脏疾病风险,不适合坐牢,求法官判他罚款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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