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营销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发布 亚洲营销界积极关注

《直播营销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发布 亚洲营销界积极关注

导 读

11月1日,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发布《直播营销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T/CCPITCSC 060-2020),同时成立“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人才能力评价中心”,启动包括直播营销人员在内的经贸领域与服务业人才培训与评价工作。

《直播营销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发布 亚洲营销界积极关注

《直播营销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将直播营销工作任务划分为选品、直播营销策划、直播营销运营、直播数据分析、粉丝管理和直播演绎等6项。同时该标准根据直播营销工作中实际的岗位或岗位群设置,将直播营销人员划分为策划制作、运营、主播等3类,从而率先构建了直播营销人员职业能力的矩阵结构。

《直播营销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发布 亚洲营销界积极关注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秘书长、亚洲营销联盟(AMF)副主席姚歆介绍说,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是在亚洲营销联盟(AMF)的中国国家成员代表,长期致力于营销领域新理论研究、新实践探索和新标准制定。直播营销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快速发展且效果良好的营销创新实践,根据中国服务标准化和中国标准国际化的理念,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从2020年5月启动了《直播营销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研制工作。此次发布的团体标准将于2020年12月1日实施。在该标准研制期间,亚洲营销联盟(AMF)各成员国和地区均对中国推动直播营销标准化予以积极关注和高度好评,其中亚洲营销联盟(AMF)的新加坡国家成员代表,新加坡营销协会(MIS)已与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达成共识,将采取中新合作模式,推动该团体标准的国际化,以标准化为引领,为亚洲营销界贡献在直播营销领域的中国良好实践。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