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加坡如何解决老赖联系不上的问题?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些执法机构联系不到被告的事情。也由于联系不到相关人员造成执法困难。一些起诉人必须亲自去寻找被告的所在之地然后通知警方或法院到现场执行。这样的事情在新加坡又是怎么处理呢?

还是让我给大家介绍本人自己的亲身经历吧。这里给大家两个例子。

(一)由于一段时间一直在中国所以欠了新加坡电信很长时间的手机费。本人在新加坡又没有什么可以代我交钱的朋友。只有一个通信地址是我当时租房的地址。按照惯例每个新加坡电信都会给我发信通知我当月需要缴纳的费用(新加坡是先用电话后付费的)。我忘记几个月后所寄给我的账单也从白色变得红色(这些信是我再到新加坡时一并看到的)。由于屋主无权打开我的信箱所以也没通知我有我的信。所以我一直处于用手机而没有交钱状态。

知道有一天屋主突然打长途给我说:有我一封律师信(从信封上可以看出),我当时就请屋主帮我打开看看。看后屋主告诉我快回来新加坡处理欠费问题。因为我已经被新加坡电信起诉了(即将进入法庭处理程序)。如果还不处理这事情的话,我将被放入新加坡的黑名单。一旦进入黑名单我将成为警方的通缉者,我的所有账户都将被冻结,任何交通工具(指飞机)都不能使用。并要求我到带一个担保人到新加坡警察总部报到。

我当时人在中国。赶快飞去新加坡。并找了个新加坡人做我的担保人。我的担保人因为很忙听了我告诉他的经过后他说让我第二天自己去就行了有事给他打电话。

到了新加坡警察总部我告诉警察我长久没在新加坡居住因此没看到账单。同时出示了我的护照(因为护照上有出入境新加坡的时间)来证明我不在新加坡。我警局座了大约一个小时,期间警察还是很客气给我倒水。后来又来了个警官他说:“没事了,你可以走了。谢谢你的配合”。这就是我差一点被起诉成老赖的经过。

再给大家一个例子。我在这里曾经说过在新加坡办理签证的过程。当,新加坡移民局要我提供资料时,我新加坡朋友建议我用挂号信的方式把移民局要求材料邮寄去移民局并保留凭证。他说这样移民局就不能推说没有接到你的资料了。我也照做了。

通过这两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新加坡对于联系不到人的情况是如何处理的。不论是个人还是政府都是按照被联系人提供的身份证上的地址通知被联系人的。如果因搬家或不居住在那儿而造成的问题(如诉讼失败)就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情了。在新加坡通常会被告知搬家后的一段时间内(具体多长时间我忘了)必须去新地址所在派出所办理更新身份证上地址的更新。因为我在新加坡多处租房,所以每次都是尽快去更新地址。

因此在新加坡我们不会看到打手机联系找不到人的情况。法院也不会为了宣判后的执法而费心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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