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读划重点!《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3月1日实施

南都讯 《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下称《条例》)已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2月23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该《条例》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上述消息,并介绍《条例》的制定情况及主要内容。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共6章47条,对知识城建设发展的总体支持、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对外开放与合作、服务与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这是我国4个中新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中首部省专项立法的地方性法规。

官方解读划重点!《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3月1日实施

《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永康表示,《条例》将为知识城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包括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知识城改革经验制度化、支持广州发挥“引擎”带动作用等三方面需要。

立法保障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

回顾中新广州知识城的建设史,这座位于广州东北部的郊区新城已迎来发展的第12个年头:

2010年6月30日正式奠基,2018年11月升级为中新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2020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明确提出要将知识城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对知识城发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目标和要求。

官方解读划重点!《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3月1日实施

中新广州知识城将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图为知识城航拍

陈永康表示,此次制定《条例》,为知识城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主要基于三方面需要。其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需要,“知识城要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构建支撑创新的营商环境,需要通过省立法解决有关问题和障碍,支持知识城的知识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他称。

其二是知识城改革经验制度化的需要,这在于知识城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需通过法规规范固化提升,为知识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坚实的基础制度保障。

其三是支持广州发挥“引擎”带动作用的需要。陈永康称,做好中新广州知识城立法工作,就是抓住了支持广州发展的牛鼻子,通过立法保障促进广州在“十四五”时期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

陈永康介绍,《条例》是我国4个中新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中首部省专项立法的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知识城立法工作,主导建立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立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省、市、区三级联动协作,实现当年立项、当年提请审议、当年度表决通过。

该《条例》共6章47条,对知识城建设发展的总体支持、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对外开放与合作、服务与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依法赋予知识城更大管理权限

“知识城立法的首要任务是将政策依据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依据,支持知识城深化改革、先行先试,为知识城创新发展赋予更大的管理权限。”陈永康表示,此次《条例》制定,能够为知识城的管理体制机制、区域联动发展以及建设发展具体事项等方面赋权赋能。

具体而言,《条例》分类赋予了知识城有别于一般行政区的管理权限,对有关国家经济建设管理权限、省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调整由广州市实施的省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以及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省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等四方面的管理权限,依法由知识城管委会行使的相关要求做出规定,并加强监督,规定:“知识城管委会承接行使上述经济、建设管理权限情况,应当定期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同时,《条例》一方面支持知识城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依法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其他区域的改革试点措施,按照国家规定可以扩大试点范围的,省人民政府可以优先安排在知识城实施。另一方面,支持知识城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联动发展。

聚焦建设发展具体事项,《条例》把握知识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重点,规范了知识产权申请绿色通道、专利代理领域对外开放、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新型研发机构绿色申报通道、职称评审下放、用地供给和保障等26项涉及国家和省事权事项,切实给予更大力度的权限支持。

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是知识城发展的重要成色,也是《条例》的重要篇章。近年来,知识城不断深化综改试验,打造知识创造新高地。此次《条例》明确,将集聚科技创新要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条例》抓住科技基础设施布局、科研机构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科技创新基础要素,最大程度地集聚和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在项目经费、机构申报、机构待遇等方面支持知识城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培育和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规定“省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应当为知识城建立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绿色申报通道”。

陈永康提到,为强化知识城的知识产权保护,此次立法要求,知识城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建立健全涵盖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的保护工作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同时要求,支持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挥作用,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维权、协同保护等提供服务支撑。

“作为生物医药企业,生命科学领域的每一次技术革新和迭代,企业的知识产权关系千万患者的生命健康持续发展,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当天发布会上,百吉生物医药首席科学顾问兼科学委员会主席Jean-Paul Thiery如是说。据了解,百吉生物(Biosyngen)是首批入驻中新知识城的新加坡科研企业,百吉生物医药是中新双方在生物医药领域合作的代表性项目。在Jean-Paul Thiery看来,《条例》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既体现了政府的工作力度与决心,也折射出知识城运用更加高效的管理理念和手段,不断打造优越的投资环境,使得本地企业有了强烈的归属感、安全感、获得感。

为有效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条例》支持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和建设,在其发展的同时重点健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培育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同时,发挥好知识城作为全国唯一国家级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验田”作用,推动专利代理业务对外开放,支持外国专利代理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在知识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开展业务,扎实推进与新加坡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共同培养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化专业人才,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

广州市黄埔区委副书记陈智勇认为,《条例》实施后,不仅能使知识城成为保护要素最齐备区域,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协同保护提供有力支撑,也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运营和服务国际化水平。

缩短创新药的上市时间与成本

根据知识城建设以知识密集型产业体系为主导的知识创新高地战略定位,《条例》第三章明确规定,知识城要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六方面产业,并规定知识城要发挥知识密集型产业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协同周边区域实现高质量发展。

“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陈智勇注意到,《条例》规定知识城管委会要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服务窗口做好保障,“这两个窗口将为知识城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新药注册及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服务,缩短企业创新药品上市的时间和成本。”

“生物医药行业蕴含巨大发展潜力,是中新两国展开互利合作的最佳领域。”Jean-Paul Thiery表示,这使得百吉生物在知识城投资发展更有信心。而在知识城的生物医药发展领域,百济神州、龙沙、诺诚健华等重大项目撑起建设世界一流生物医药园区的脊梁。

陈智勇还介绍道,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产品和技术更新迭代比较快,对专利审批效率、时间周期要求比较高。目前,知识城已经落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在此基础上,《条例》规定在知识城开通专利优先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等知识产权申请绿色通道,这将大幅提升专利授权速度,有效地促进企业创新成果的转化运用和保护。”他表示。

此外,陈智勇提到,新型研发机构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生力军,也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截至目前,包括知识城在内,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已达39家,总数为全市第一,其中有不少与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建的高端研发机构。《条例》规定在知识城建立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绿色通道,未来将助力知识城的新型研发机构集聚效应进一步巩固和扩大。

保障知识城处于人才政策高地

放眼全球,人才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据陈智勇介绍,十一年来,在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带动下,知识城集聚了由王晓东、施一公等24位院士领衔的顶尖人才队伍,培养硕博研究生3400余名、产教融合高端应用型人才1000余名,成为湾区人才高地。

如何进一步提升知识城对全球人才的“虹吸效应”?陈智勇注意到,《条例》从顶层设计上保障知识城处于人才政策高地,规定全省重大人才管理改革创新举措在知识城先行先试,省级重大人才服务平台在知识城设立载体。

作为研发机构负责人,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副院长李红浪则留意到,《条例》规定,在政府资助的重点创新项目中赋予创新领军人才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这项规定扩大科技领军人才自主权,使首席科学家及其团队能够潜心从事科学研究,有利于探索顶尖高端人才的培育引进新模式,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他说。

为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此次《条例》规定,要推动港澳医疗、教育、规划、法律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在知识城便利执业。引进的同时,还注重培养,支持国内外知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端研究咨询机构依法在知识城合作办学、设立研究院或者人才培训机构。支持知识城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企业主体专业的职称评审。

在人才服务方面,《条例》要求知识城管委会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大厅,引进国内外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各类人才提供专业精准服务。拓宽人才沟通渠道,开展论坛沙龙、合作拓展、创业路演、培训提升等柔性和增值服务。还要求,在人才住房保障、跨境商业医疗保险、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和权益保障。

“人才在知识城得到的支持力度更大,享受的服务将更便利,人才交流和科研成果对接也将会更紧密。”李红浪表示。

据悉,目前,知识城已经创建全国首个“海外人才创业创业零跑动”服务中心,获批全市首批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加之《条例》还规定在境外人才引进上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等等,“这些措施将大大提高知识城的国际竞争力,有助于吸引更多海外人才选择到知识城来创新创业。”陈智勇称。

建立中新广州知识城智库

开放与合作,是知识城与生俱来的发展使命。在此方面,《条例》既强化了知识城中新合作的特色优势,又进一步突出知识城的国际特色。

一方面,《条例》明确推进知识城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城市治理、营商环境等方面与新加坡开展合作,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同时,建立中新广州知识城智库,对标国际高端创新论坛,打造知识领域的国际化高端战略对话平台,加强与新加坡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的教育合作。

另一方面,《条例》提到,要扩大知识城金融业开放,探索开展有关跨境金融业务。积极引进外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知识城开展现代服务业创新业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支持跨区域的行业组织或者境外合格评定机构依法在知识城设立认证机构,从事相关活动。

此外,为推进行政服务管理便利化,《条例》规定,在知识城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站式受理、信用承诺制审批、限时办结、跟踪服务等制度。在知识城办理政策兑现事项,实行一门受理、集成服务、限时办结、免申即享等制度。在知识城实行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条例》还为知识城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多方面保障。当中规定,在财政保障上,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知识城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在用地保障上,知识城推行清单制方式出让产业用地,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供给等。还从省层面对基础设施、机构设置、纠纷解决等方面的保障作出了相应规定。

确保省、市条例之间保持衔接协调

当天发布会上,广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廖荣辉表示,为更好地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推进法规宣传解读、加强法规实施保障、完善配套制度措施等三方面主要工作发力。

他提到,接下来,市人大将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开展执法检查,综合运用专题调研、代表视察、专题询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法规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增强监督刚性。并且,督促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贯彻落实法规明确的制度规定和职权职责、全面做好事权下放的承接工作、及时主动向国家和省有关单位请示报告法规执行情况,着力推动法规规定的各项重大制度安排加快落地,促进法规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同时,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制定的《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对照《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以及省政府印发的《〈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中新广州知识城的建设发展需要,加强立法调研,了解立法需求,适时对广州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市条例与省条例之间保持衔接、协调,通过立法推动、引领、支持和保障中新广州知识城加快改革创新发展。

采写:南都记者 莫郅骅 通讯员 曾妮 范敏玲 李小妮 李剑锋

图片:通讯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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