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首张公共场所个人吸烟罚单出炉 男子在酒店吸烟被罚10元

12月13日,西安市卫生监督所联合莲湖、碑林、新城、雁塔区卫生监督所继续开展公共场所控烟执法专项行动,共对88家酒店、商场、洗浴等公共场所、49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控烟不力的16家公共场所吸烟的4名个人进行了教育、监督处罚。

13日上午,在西安富力希尔顿酒店,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酒店大厅、公共卫生间、宾客住房以及酒店办公场所、走廊拐角等较隐蔽处,查看是否有人吸烟,查找是否有烟头、烟具,检查禁止吸烟标志是否张贴到位,有无标注举报投诉电话,控烟制度、控烟检查记录和控烟培训记录是否完善等情况。

在该酒店二楼正在举办的一场学术论坛外,执法人员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吸烟,立即上前劝导纠正他的不文明行为,并对其开出了西安市公共场所个人吸烟的首张处罚通知单。面对处罚,该男子十分痛快,立即拿出10元交罚款,表示自己的行为不对,将吸取教训,今后再也不会在公共场所吸烟了。据该男子说,其朋友在新加坡因为吸烟被罚了500新元,算下来人民币2000多元呢,所以10元罚款真的很少了,重在记住教训。

在宣称无烟商场的西安悦荟商场,商场一处施工场所的角落里发现了数根抽过的烟头,办公区发现有吸烟用的火柴。执法人员对该商场开出了1000元处罚单,并下达了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下一步,将对其进行复查,督促其积极整改直至其符合要求。

经过两天的控烟专项检查,市区卫生监督部门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88家,医疗机构49家。执法人员对控烟不力的16家单位和4名个人进行了督导、教育、处罚,处罚金额16040元。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石胜彬所长提醒,根据《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规定,室内公共区域全面禁烟,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室外区域也全面禁烟,希望市民到这些场所应避免吸烟。同时,西安市室内工作场所也禁止吸烟,禁止摆放烟灰缸等吸烟用具,如果是客户拜访想吸烟,公司管理者和员工应做的事是劝阻,而不是提供方便。

华商记者 李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