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读者问:国际组织观察员国有什么含义

编辑同志:

希腊在作为“正式成员”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前,曾以“观察员国”身份参会。请问,国际组织中的观察员国是什么意思?和正式成员有什么区别?

广西读者 邹灿灿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在实践中,国际组织会给予一些对本组织活动感兴趣、但又不具备正式成员身份的非成员“观察员身份”,使其能在一定限度内参与国际组织的活动,但不具备正式成员享有的权利,如投票、提出议案等。

这里我们重点介绍一些政府间国际组织给予非成员“观察员身份”的案例。以全球代表性最广泛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为例,联合国大会有权给予非成员“观察员身份”。目前梵蒂冈和巴勒斯坦尚不是联合国成员,但都获得联合国大会给予的“观察员身份”。 当然,获得联合国“观察员身份”的实体不一定是国家,也可能是区域间政府国际组织、其他国际组织乃至非政府组织等,目前联合国共有数十个这样的非国家观察员。

除联合国之外,给予非成员“观察员身份”的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也有很多类似案例。以2001年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为例,上合组织在发展历程中也会吸纳观察员国成为正式成员。上合组织成立时共有中国、俄罗斯等6个成员国,后来印度、巴基斯坦这两个观察员国也成为正式成员。目前上合组织还有4个观察员国,分别为阿富汗、白俄罗斯、伊朗和蒙古国。

另一个例子是北极理事会。北极理事会成立于1996年,是由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冰岛等8个有部分领土处于北极圈内国家组成的政府间论坛,其宗旨是保护北极环境,促进北极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非北极地区国家提出申请、并经北极理事会部长级会议批准后可成为该组织观察员。2013年5月15日,中国同意大利、印度、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国一道成为北极理事会的永久观察员国。正式观察员没有投票权,但有权参加理事会各种会议和活动,可以有条件地向理事会提出自己的提案,并与各工作组展开科研合作。(汪品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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