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 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第二节 构建多元融合的消费业态

推动消费供给升级。促进经典川菜、重庆火锅、盖碗茶等餐饮产品品牌化,创建美食地标。推动传统文化和全新科技元素融入创意设计产业,提升传媒影视、动漫游戏、音乐演艺等产业发展水平,支持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时装周、电影节、艺术节等文化展演活动。发展水上运动、山地户外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航空运动等,布局建设自驾游营地和野外露营地,发展乡村民宿,推出温泉、游轮、徒步、自驾等一批特色化、品质化旅游产品,大力发展“旅游+”产品。提升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市场化供给质量,壮大社会服务消费。

发展消费新场景。引导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消费形态健康发展,促进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线上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推动教育、医疗等服务线上线下交互融合。鼓励发展智慧门店、自助终端、智能机器人等“无接触”零售。发展更多参与式、体验式消费模式和业态。发展假日经济,丰富夜市、夜展、夜秀、夜游等夜间经济产品,建设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擦亮“两江游”、“街巷游”等夜间经济名片,展现国际时尚范、巴蜀慢生活。

第三节 塑造安全友好的消费环境

完善消费促进政策。规范发展消费金融,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稳妥开发适应新消费趋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展移动支付使用范围,提升境外人员在境内使用移动支付便利化水平。研究将闲置厂房、办公用房等改为商业用途的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市内免税店、口岸免税店、离境提货点。优化离境退税服务,促进国际消费便利化。

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推动服务标准化建设,发布行业优质企业名录,鼓励企业开展消费体验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建设针对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的溯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溯源信息资源稳妥有序向社会开放。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鼓励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探索建立特色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健全消费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强化社会监督。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制度。

第八章 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

第一节 推动生态共建共保

共建生态网络。构建以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沱江、涪江为主体,其他支流、湖泊、水库、渠系为支撑的绿色生态廊道。依托龙门山、华蓥山、大巴山、明月山等,实施森林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和矿区恢复治理,共筑绿色生态屏障。加大对重点流域、三峡库区“共抓大保护”项目支持力度,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生态治理工程。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加快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打造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强化周边地区生态系统保护和治理,加强三峡库区小流域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三峡库区消落带治理和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

共抓生态管控。统筹建立并实施双城经济圈及其周边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联合调度。建立跨流域跨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国家和省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对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试点推进生态敏感区生态搬迁。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实施长江上游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建立禁捕长效机制。依法联合查处交界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第二节 加强污染跨界协同治理

统一环保标准。制定统一的环保标准编制技术规范,联合开展现行环保标准差异分析评估,有序制定修订统一的大气、水、土壤以及危险废物、噪声等领域环保标准。坚持一张负面清单管川渝两地,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开展跨区域联合环境执法,统一管控对象的界定标准和管控尺度,共同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推进跨界水体环境治理。完善跨省市水体监测网络,建立上下游水质信息共享和异常响应机制。开展联合巡河,加强工业污染、畜禽养殖、入河排污口、环境风险隐患点等协同管理。加强三峡库区入库水污染联合防治,加快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统筹规划建设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推进水域“清漂”联动。推动毗邻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支持在长江、嘉陵江一级支流开展水环境治理试点示范,深化沱江、龙溪河、岷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完善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联合防控体系。

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设跨省市空气质量信息交换平台,发挥西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作用,实施联合预报预警。建立重污染天气共同应对机制,推进应急响应一体联动。探索实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连片整治。实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加强油品质量联合监督。创建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例。

加强土壤污染及固废危废协同治理。以沿江工业园区、矿山、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修复与治理。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基地和危险废物资源处置中心,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推进毗邻地区处置设施共建共享。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推动地级以上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全覆盖,县级以上城市及县城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协同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未完待续)

(注:PM2.5为PM右下角加2.5,O3为O右下角加3)

第三节 探索绿色转型发展新路径

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打造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联合打造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和绿色工程研究中心,实施重大绿色技术研发与示范工程。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行绿色产品优先。鼓励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加大向双城经济圈投资力度。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节水行动,加大节能技术、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力度。深化跨省市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合作。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共建绿色城市标准化技术支撑平台,完善统一的绿色建筑标准及认证体系,推广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新型建材。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支持能源互联网创新,统筹布局电动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共建区域一体化垃圾分类回收网络体系。完善对汽车等的强制报废配套政策,统筹布局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城市废弃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鼓励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开展绿色发展试验示范。支持万州及渝东北地区探索三峡绿色发展新模式,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和补偿、绿色金融等领域先行先试、尽快突破,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城镇化地区集聚,走出整体保护与局部开发平衡互促新路径,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在公园城市建设中先行先试,开展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实施城市生态用地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公园城市规划导则、指标评价、价值转化等体系。支持重庆广阳岛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

第九章 联手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

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打造陆海互济、四向拓展、综合立体的国际大通道,加快建设内陆开放枢纽,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聚焦要素市场化配置等关键领域,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全面提升市场活力,在西部改革开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一节 加快构建对外开放大通道

合力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深化西部省区市协作,支持发挥重庆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成都国家重要商贸物流中心作用,共同建设跨区域平台,统筹设置境内外枢纽和集货分拨节点。支持建立铁路运输市场化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定价机制,降低综合运价水平。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推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与新加坡合作推动东盟及相关国家共同参与通道建设,探讨衔接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等经济走廊和中欧班列建设合作。

统筹完善亚欧通道。加强协调联动,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打造西向开放前沿高地,紧密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统筹优化中欧班列(成渝)去回程线路和运力,推动集结点、代理、运输、仓储、信息等资源共建共享,强化多式联运衔接,探索国际贸易新规则,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完善跨境邮递体系,建设铁路口岸国际邮件互换中心。打造重庆兴隆场、成都北中欧班列枢纽节点。开拓中欧班列中、东通道,积极衔接中蒙俄经济走廊。

优化畅通东向开放通道。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沿江铁路,构建通江达海、首尾联动的东向国际开放通道,扩大与日韩、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加强陆水、港航联动,开通往返主要港口的“水上穿梭巴士”和铁水联运班列,建设统一运营品牌,提高进出口货物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推进沿江省市港口、口岸合作,优化“沪渝直达快线”运行机制,提高通关效率。

第二节 高水平推进开放平台建设

建设川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加大力度推进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支持重庆、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试行有利于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外汇管理政策。探索更加便利的贸易监管制度。在双城经济圈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扩大金融、科技、医疗、贸易和数字经济等领域开放。

打造内陆开放门户。以重庆两江新区、四川天府新区为重点,优先布局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试点示范项目,创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国际航权开放,按规定积极扩大铁路、港口、机场以适当方式对外开放,合理规划发展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加快建设中德、中法、中瑞(士)、中意等双边合作园区。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

高标准实施高层级开放合作项目。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合规有序发展供应链金融和特色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依托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探索形成贸易金融区块链标准体系。推动建设中新金融科技、航空产业、跨境交易、多式联运等领域合作示范区,建设第三方飞机维修中心,共同打造国际数据港。开展中日(成都)城市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开放合作示范项目,建设药物供应链服务中心、先进医疗服务中心,推动科技、金融等领域合作。

共建“一带一路”对外交往中心。支持举办重要国际会议和赛事。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共同举办“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高标准举办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等国际大型会展。深化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国际交流,高质量建设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支持川剧、彩灯等中国文化走出去。加强国际友好城市往来。支持建立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放宽境外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不包括医疗卫生人员资格)考试限制,支持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投资就业提供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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