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仲裁机构可以设立业务机构的区域,全国只有唯一一处,就在上海这里

5月21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正式发布。该政策包括机构落户奖励、办公用房扶持、人才保障与便利、高端法律服务奖励、其他扶持措施等五个方面共11条政策。

记者从新片区管委会了解到,目前临港新片区是全国唯一一个境外仲裁机构可以设立业务机构的区域。《若干政策》对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的国际商事海事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机构,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100万元;对在临港新片区设立公证、司法鉴定、域外法律查明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20万元。

管委会制度创新和风险防范处相关负责人徐梦飞介绍,许多国际企业更愿意选择仲裁调解以解决非诉讼争议。“希望通过政策支持,鼓励境外仲裁机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企业可以在新片区解决争议,不用再去香港、伦敦、新加坡等地。这也能进一步优化新片区的营商环境。”他告诉记者,目前,已有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一批知名境外仲裁机构有意向落户临港新片区,正在与管委会洽谈中。

境外仲裁机构可以设立业务机构的区域,全国只有唯一一处,就在上海这里

《若干政策》在其他机构落户方面也有奖励。对设立在临港新片区的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按照其在临港新片区设立总部、分所、代表机构或联营,分别设置100万、50万、20万三档一次性专项奖励;对中央国家机关在临港新片区设立的机构,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100万元。落户临港新片区,对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业国际化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机构和组织,可以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专项奖励。

办公用房扶持方面,对在临港新片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法律服务机构,根据实际租赁办公面积和用途,给予每天每平方米1元补贴。对非营利性法律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0%的租金补贴。对在临港新片区建设法律服务集聚区的开发主体,按装修设计和年租金最高100%的比例给予补贴,并可给予一定运营补贴。

此外,新片区还为法律人才提供生活保障和便利、直接经济贡献奖励和人才出入境及停居留便利;奖励高端法律服务,包括经济贡献奖励、专业服务奖励和举办活动奖励;以及其他扶持措施,包括资金收付便利和税收优惠便利。

徐梦飞表示,此前,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召开了一次法治营商环境研讨会,听取包括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高伟绅律师事务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张江公证处、上海市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查明中心在内的境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和市司法局相关部门意见。“《若干政策》在全国各地的法律服务业支持政策中,从支持力度、支持范围两方面综合来说,处于前列。”

栏目主编:王志彦 文字编辑:胡幸阳

图片来源: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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