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嵊州市五合东路二号盛泰集团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达先生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当期资金需求,与公司及行业的未来发展情况相匹配,可以让公司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和行业的成长成果,更满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按时达到规划使用状态。上述事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九)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经对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和审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并提议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十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含85,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剩余部分金额及该部分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优先配售数量及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全部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以认购方式取得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利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4)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
(5)修订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以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如公司董事会未能按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公司将在《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含8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303,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60,154.87万元。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进行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51,649.7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决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3,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它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只能从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针织”)
注册地址: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龙兵初
注册资本:25,452.762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盛泰针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盛泰针织资产总额为146,964.33万元,负债总额为108,855.5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8,855.5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8,753.69万元,净资产为38,108.79万元,营业收入99,378.74万元,净利润8,503.2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 嵊州盛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嵊州盛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进出口”)
注册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加佳路69号
法定代表人:丁开政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批发、零售:服装、纺织品、日用品、纺织原料、机械设备及配件、服装辅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盛泰进出口100%股权,盛泰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盛泰进出口资产总额为4,797.38万元,负债总额为4,687.8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687.8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09.54万元,营业收入28,592.19万元,净利润-456.9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 周口盛泰锦胜纺织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周口盛泰锦胜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盛泰锦胜”)
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新城区陈胜大道997号
法定代表人:訾三飞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棉纺纱生成、销售,销售:面料、服饰、针纺织品;自有厂房、仓库的租赁业务;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涉及许可以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周口盛泰锦胜60%股权,境外非关联公司持有剩余股权,周口盛泰锦胜为公司并表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周口盛泰锦胜资产总额为36730.73万元,负债总额为31386.4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278.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5344.29元,营业收入1329.25万元,净利润-407.6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 SMART SHIRTS LIMITED新马服装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SMART SHIRTS LIMITED新马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马服装”)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观塘巧明街100号友邦九龙大楼26楼2601-02室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23,790,985港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装销售。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新马服装100%股权,新马服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新马服装资产总额为33,505万美金,负债总额为17,076万美金,流动负债总额为16,373万美金,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6,658万美金,净资产为16,429万美金,营业收入48,569万美金,净利润3,337万美金。(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 SMART SHIRTS KNITS LIMITED新马针织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SMART SHIRTS KNITS LIMITED新马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马针织”)
注册资本:137,791,920港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装销售。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新马针织100%股权,新马针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新马针织资产总额为17,565万美金,负债总额为12,973万美金,流动负债总额为12,893万美金,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860万美金,净资产为4,591万美金,营业收入27,824万美金,净利润751万美金。(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 Sunrise Textiles Group Trading (HK) LIMITED盛泰纺织集团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Sunrise Textiles Group Trading (HK) LIMITED盛泰纺织集团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GT”)
注册资本:135,089,303.96港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织物贸易。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STGT100%股权,STGT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STGT资产总额为5,788.25万美金,负债总额为3,685.14万美金,流动负债总额为3,685.14万美金,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628.88万美金,净资产为2,103.11万美金,当年度营业收入20,954.52万美金,净利润122.05万美金。(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 SMART SHIRTS (SINGAPORE) PTE. LTD.新马服装(新加坡)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SMART SHIRTS (SINGAPORE) PTE. LTD.新马服装(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LI”)
注册地址:24 Raffles Place, #21-03A, Clifford Centre, Singapore (048621)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5,000新加坡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装销售。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GLI100%股权,GLI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暂未发生业务无相关数据
(八) DT Xuan Truong Co., Ltd.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DT Xuan Truong Co., Ltd. (以下简称“DTXT”)
注册地址::越南南定省春长县春长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虞俭
注册资本:272.915.000.000 越南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制造、 租赁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DTXT100%股权,DTXT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DTXT资产总额为1907万美金,负债总额为667万美金,流动负债总额为450万美金,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美金,净资产为1240万美金,营业收入589.95万美金,净利润102.21万美金。(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九) Capital Holding Investment Commercial Real Estate Joint Stock Company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Capital Holding Investment Commercial Real Estate Joint Stock Company(以下简称“CH”)
注册地址:No l, B Tower, The Light Holding, Trung Van Urban, Trung Van Ward, Nam Tu Liem Distrist, Hanoi City, Vietnam.
法定代表人:金宁
注册资本:60,000,000,000 越南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建筑、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交易;房产经纪等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CH 49% 股权,境外非关联公司及自然人持有剩余股权,CH为公司并表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CH资产总额为341万美金,负债总额为87万美金,流动负债总额为87万美金,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美金,净资产为254万美金,营业收入0万美金,净利润负3.6万美金。(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十) 盛泰纺织(越南)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盛泰纺织(越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VT”)
注册地址::越南南定省宝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蔡国强
注册资本:882,992,610,000 越南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纺织、 水处理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SVT100%股权,SVT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SVT 资产总额为14,594.83万美金,负债总额为10,724.69万美金,流动负债总额为10,209.60万美金,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515.09万美金,净资产为3,870.14万美金,当年度营业收入15,823.03万美金,净利润1,014.05万美金。(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十一) 盛泰棉纺织(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RS”)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盛泰棉纺织(越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90,608,312,000越南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纺织、租赁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SRS100%股权,SRS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SRS 资产总额为3419万美金,负债总额为1270万美金,流动负债总额为1270万美金,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美金,净资产为2149万美金,当年度营业收入2001万美金,净利润249万美金。(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经本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 董事会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0,154.87万元(含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80,497.96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08%。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进行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51,649.74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47%。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增资盛泰纺织(越南)股份有限公司面料技术改造及扩能建设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投资金金额:834.63万元。
●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投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增资盛泰纺织(越南)股份有限公司面料技术改造及扩能建设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834.63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5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3,933,2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2,715,868.13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2日对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01Z00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715,868.13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节余情况
公司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增资盛泰纺织(越南)股份有限公司面料技术改造及扩能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9,800.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合计8,965.3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合计834.63万元。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进行“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增资盛泰纺织(越南)股份有限公司面料技术改造及扩能建设项目”时,因境外投资存在汇率差异导致产生本次募集资金结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834.6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六、审议程序
公司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增资盛泰纺织(越南)股份有限公司面料技术改造及扩能建设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834.63(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按时达到规划使用状态。上述事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按时达到规划使用状态。上述事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盛泰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盛泰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嵊州五合东路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监事会第二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2年4月1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9、12、13、14、15、17、1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1、12、13、14、15、16、17、18、19、2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非法人组织的股东,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登记
(四)登记地点
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2号证券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公司地址: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2号 盛泰集团
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鸿斌
联系电话:0575-83262926
联系邮箱:ir@smart-shirts.com.cn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