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与新加坡交易所续签合作谅解备忘录

11月7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与新加坡交易所(下称“新交所”)在新加坡续签合作谅解备忘录。大商所党委书记、理事长李正强,新交所首席执行官罗文才代表双方在合作谅解备忘录上签字。大商所、新交所将建立和巩固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双方国际化业务开展。

据介绍,新加坡是全球重要的金融中心,新交所是亚太地区重要的证券期货交易所,在全球衍生品市场扮演重要角色。2014年3月,大商所与新交所首次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5年多来,双方在备忘录的框架下搭建了沟通交流、业务合作的桥梁,大商所参加新交所主办的新加坡铁矿石论坛并设置展台,新交所也多次来访大商所进行业务交流,助力合作取得新进展。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大商所不断拓展对外合作、推动对外开放发展,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尤其是2018年5月,铁矿石期货成功引入境外交易者,实现了国内首个已上市期货品种的对外开放。作为全球规模最大、唯一采取单一实物交割的铁矿石衍生品,一年多来境外交易者交投规模稳步增长,市场结构日趋完善,为全球钢矿产业链企业提供了有效的价格信号和避险工具。

以此次续签备忘录为契机,双方将在信息共享、高层互访、人员交流、市场开发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合作,促进两国衍生品市场共同发展。未来,大商所将巩固和拓展与境外衍生品市场的联系,深化多元开放战略转型,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