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民防员入井溺毙案 消防队正副队长刑罚加重

民防人员被推入12米深泵井溺毙案,原本被判10周监禁的消防队长和副队长,在高庭法官加重两人的罪名后,昨天(4月26日)分别被判坐牢11个月和10个月。

高庭法官施奇恩下判时指出,消防队长钟志文(40岁)与副队长纳詹(42岁)无疑对民防部队有所贡献,不过,“身居要职的好人眼看着部下被整却袖手旁观,最终导致部下因一起毫无意义的恶作剧而丧命”;若两人当时出面阻止,这场悲剧就可避免发生。

钟志文在首次被治罪后已入狱10周,他如今是二度入狱,须完成剩余八个月又两周的刑期。两人已被民防部队停职。

这起坠井案发生于2018年5月13日晚上9时许。一组消防人员在大士南3道的大士景消防局庆祝郭俨进中士(22岁)退役,结果郭俨进被推入12米深的泵井后溺毙。

五名民防人员被控上法庭,包括钟志文和纳詹,各面对一项教唆他人做出鲁莽行为而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国家法院法官认为,两人行为不构成教唆,于是把控状改成刑罚较轻的疏忽行为危害他人性命;钟志文与纳詹分别认罪和抗辩,各被判10周监禁。

控方与纳詹过后都上诉至高庭,施奇恩法官本月5日发表裁决,判控方上诉得直,两名被告的罪名被加重至最初面控时的罪状。当时的裁决指出,钟志文和纳詹清楚知道民防部队禁止整人活动,以及这类活动的危险性,但两人看着下属怂恿郭俨进入井却没阻止,等于示意下属可继续“整人”。

法官:没做好确保下属安全本分

法官昨午下判时,斥责两名被告没有做好确保下属安全的本分。不过,两人并没有主动怂恿郭俨进入井,否则他们将面对更重的刑罚。由于钟志文的职位较高,因此其罪责比纳詹重。

法官也指出,一些长官似乎认为,“男孩永远是男孩”,把整人活动视为无伤大雅的玩闹,而这样的心态让人极为不安。法官强调,所有长官须坚守确保属下人员安全的职责,并且杜绝部队里所有的整人活动。

涉案的另外三名民防人员已经被治罪。包括推人入井的法特瓦被判监12个月又四周、指使他人推郭俨进下井的法立被判监13个月,删除事发视频的阿迪哈扎里则被判入狱一个月。(人名译音)

家人:换不回死者生命

死者家人受访表示,无论结果怎样,也换不回死者的生命,一家人还在试着从悲痛中走出来。

郭俨进的大姑郭妮媚(57岁,护士)受访时表示,昨天一家人得知下判结果,但情绪都很低落。

“我与哥哥昨晚简短地通话,表示现在案件算告一段落,但是无论结果怎样,这些都已换不回我侄子的命。”

她也透露,目前一家人也在试着一点点走出来,但是每每想到时,还是心痛不已。

“我嫂子还保留着侄子民防的制服,每当拿出来看时都会哭一番,我也会跟着流泪。目前我们一家人都还在尝试走出来。”

她也表示,希望这起案件引起大家的重视,不要再让类似悲剧发生。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