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5岁男子诱骗13岁少女
到偏僻公园施暴
两小时内六次强奸和性侵
被判坐牢28年和打鞭24下
被告案底累累
曾在2014年性侵过1名18岁少女
据新闻报道
被告莫哈默阿里夫
和一名离婚妇交往
受害者认识离婚妇的儿子
因此才结识了被告
案发在2017年10月24日晚上
受害者在加冷河畔公园巧遇被告
男子色心大起强行压制少女
少女尝试反抗被逼猛灌烈酒
掌掴脸颊和捂住嘴巴
少女不停哭喊
被告仍不罢休
两度强奸少女
两度强行与她肛X
以及一次逼少女口X
由于案发地点偏僻
没人听到女子呼救
网友留言
-既然已经被定罪,就应该把色相放出来,让大家见识一下,这才能够起阻遏作用!
-这一生收尾了,出狱要60岁了。完了。
-我们的法律真的需要更严谨的对付这些禽兽不如的家伙!!坐牢是浪费资源,鞭刑浪费力气,最一了百了的刑罚是《阉》或《剁》掉它,看他以后还敢吗?也遏制其他人!!
-简直是恶魔该把他工具切割下来
-这个疫情 新加坡好像出现很多”山口色狼”
-色字当头 强奸事件频繁 还配做为人?
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8视界,网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