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设立公司在印度做生意指南

印度初创企业正往外发展。新加坡是他们要去的其中一个地方。例如,Flipkart(印度最大线上零售商)和InMobi(印度最大的移动网络)都在新加坡注册。

新加坡据被誉为全世界政治最稳定的经济体之一,几乎没有贪污案,因此很适合营运。此外,其策略性位置,使到它成为企业打入东南亚市场的最佳中心据点。在新加坡没有公司的话,很难进军马来西亚,越南、印尼和菲律宾等市场,因它可以缓和这些国家的不同语言、文化习惯等问题限制。

新加坡政府有自由的外国投资政策,加上有利于企业的税务政策、外国来源收入能有税务减免、一流的基础设施,鼓励了越来越多的印度企业把新加坡作为开拓公司的目的地。

在新加坡设立公司在印度做生意指南

营运便利

在世界银行每年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新加坡的营商便利水平一直名列世界前茅。在对企业家和初创企业非常重要的领域上,新加坡取得很高分,即获得资本和信贷方面,以及如何有效地处理清盘问题。

好基础设施,低贪污率

新创公司需要各方助力,才能展现最大潜能。即便是最有经验的企业家,也不能在一个不友善的营商环境中运作。新加坡和印度两国在培育新企业面的差异显而易见。在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最新“全球竞争力报告”中,新加坡在138个国家中排名第二,而印度位列第39。

尽管印度经济快速增长,但仍然难容企业营运。报告中指出,缺乏基础设施和高贪污率,是印度初创企业的两大绊脚石。因此,像新加坡这样的邻近国,在国际排名中表现出色,吸引了不少业者前来。

熟练劳动力

有好的概念,但没有合适的团队,是导致初创企业失败的关键因素。新国现有的人才水准,与新创公司员工所要具备的技能水准成正比。此外,INSEAD(欧洲工商管理学院)在全球人才竞争力指数中,把新加坡排在第二名。

更易进军新兴经济体

新加坡的其中一个优势是它的位置。任何在新加坡设立的新公司,都意味着把自己放在了东南亚各个新兴经济体的切入口里,包括印尼和泰国。因有优秀的基础设施,新加坡与世界其他地区的联系非常紧密。对于许多初创企业来说,在创业初期就开始向国际市场扩张很是重要,新加坡提供了一个比其他地方更好的平台。

只要印度新加坡之间的绩效差距依然存在,就可能会有更多的印度初创企业继续前往新加坡设立公司。

以强劲的新元以及印度的低成本出售

在新加坡设立业务,表示有机会同时受益于强劲的新元和印度的低成本,特别是IT业务和软件开发的利润率可能非常高。

低新加坡公司税率

新加坡的公司税率是全世界最具吸引力之一。17%税率,仅是印度公司税率的一半。此外,新加坡让新成立的公司享有免税。虽然印度的初创企业可以享受不少税务优惠,但是他们最终支付的税额仍然高于在新加坡的应征税额。

这往往是企业选择新加坡作为他们在南亚和东南亚的中心的主要因素之一。这是理所当然的,即使是初创企业也想从中受益。新加坡与印度签署了全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确保印度企业家在新加坡建立初创企业不受到惩罚。

成立新加坡公司所享有的税务好处

新加坡与印度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限制了海外股息的应预付税额度。加上低企业所得税率(17%)和较少征收资本利得税,使得它成为控股公司运营的理想地区。相比之下,印度的公司税率是30%,不包括附加费和教育附加税。

了解印度-新加坡DTA 股息税

印度子公司派发给新加坡控股公司的股息,不在印度的应纳预扣税项里。不过,印度征收16.22%的股息分配税。

如果符合资格条件,从印度子公司收到的股息,可以按照新加坡的”外来收入免税计划”获得豁免税款。这种减免只适用于从外国获得的收入(本章指的是印度)所征的企业税率至少是15%,并且该收入已经在该国被征税。

利息收入税

根据DTA的规定,利息收入在收入来源国被征收15%的税率。在接收的国家也可能征收类似的税。

技术服务费和版权费税务

利息收入税有同样规定,但税率固定在10%。

避免双重征税

如果一家新加坡公司的印度来源收入经过两层征税(一次在印度,然后在新加坡汇款),那么新加坡公司可以根据外国税收抵免(FTC)计划要求减免,这样可以让公司的同一笔收入,在印度支付的税额后,要求抵扣新加坡应纳税额。这种优惠被称为双重税务减免(DTR)。

至于新加坡政府给新公司的豁免税务,那些在新加坡刚注册且符合资格的公司,能够在首三个课税年连续为高达S$300,000的应课税收入获得100%免税。

其他好处包括公司税退税计划(应纳税额的50%)、股息不征税、外国来源收入免税,以及外国税收抵免(FTC)共享制度,都是附加的好处。

新加坡政府在2011年推出的外国税收抵免(FTC)很值得一提。该计划在简化税务合规性的同时,减少了新加坡公司的外国来源收入的应纳税额。要符合FTC共享制度的条件,从外国获得的收入(本章指的是印度)所征的企业税率至少是15%,并且该收入已经在该国被征税。

修订DTA

新加坡和印度于2016年12月30日在新德里签署了修改双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的议定。

修订的DTA保留了现有的税务豁免,即在2017年4月1日前购入的股份,所获的资本收益被豁免税务。而2017年4月1日或之后所购股份,会给予过渡期安排。对于2017年4月1日或之后购入的股份,会有两年过渡期。如果资本收益在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产生,这些股份的资本收益将按照印度国内税率的50%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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