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偷拍 大学生判坐牢28周

(新加坡12日讯)27岁前新加坡国立大学生称因课业压力大,两年内在校园等各处偷拍230个影片,包括女生裙底风光和更衣画面,受害女生人数达104人,被告判坐牢28周。

被告是27岁的郑宇杰,案发时是国大化学系学生。他一共面对4项侮辱女性尊严和1项触犯影片法令的控状,控方以其中4项提控,其余的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2017年3月24日当天,被告和受害女郎下课后,便离开教室。怎料,女郎在爬楼梯时却听到一名目击者大喊,要被告住手。女郎转头一看,惊见被告与她擦肩而过。目击者告诉女郎,被告当时在楼梯口偷拍她的裙底风光,女郎随后报警处理。

警方展开调查后,从被告手机里取出230段影片,内容包括不同女郎的裙底风光和更衣画面。

调查发现,被告偷拍裙底风光的地点包括地铁站、速食店、超市、便利店。他也会在国大校园里的书店、咖啡厅、巴士站和巴士上干案。当中有70名女郎的容貌被拍下。

被告承认,他认为会打扮的女生有吸引力,若看到年龄20至25岁的女生就会很想拍她们的裙底风光,之后把影片移入手提电脑。

至于女郎的更衣画面,被告会选择到男女通用的试衣间里,然后用手机偷拍隔壁试衣间的女生试衣画面,当中有两名受害人的容貌被拍下。

另外,警方发现被告藏有594段猥亵视频,包括被告在国外时,偷拍其他女性的裙底风光画面。被告也会设立户头,下载或分享裙底风光照片。

东窗事发后,被告向心理医生倾诉因压力大才犯罪。虽然他知道本身行为已犯法,但由于从来没被捉,因此认为风险低。

控方表示,被告有预谋干案,一些影片还拍到受害人的脸部,促法官判他坐牢30周。

被告求情时称自己5岁时父母离婚,从小由祖父母带大,他已和母亲失联,姐姐又坐牢,而父亲也很少探望他。

被告成绩优异,拥有良好前途,他原本在一间化学公司担任工程师,但因这个案件选择辞职。被告昨午认罪后,被判坐牢28周。

据了解,事发后,新加坡国立大学纪律委员会对被告的行为进行调查,决定对他采取纪律处分,包括让被告停学两学期,接受强制辅导和做社区工作。被告去年已毕业。

国大表示,学生的安危是他们的首要考量,校方从去年6月开始已加强了纪律框架。

“任何违反纪律的学生将面临严厉制裁,包括停学和开除。另外,校方也为受害者提供更多支持,并对所有教职员和学生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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