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女学生蒙眼当模特 淫师偷拍裙底春

(新加坡16日讯)为人师表却假借备课之名,邀女学生到教室蒙眼当模特,然后趁机拍下裙底风光,讲师昨天认罪,成为首起教师偷拍自己学生的案件。

这起偷拍事件发生在去年3月6日,地点是一处校园的7楼教室。

39岁的被告昨日承认一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为了保护18岁受害女学生,法庭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或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案情显示,被告是一名教导生活技能类科的讲师,当日教课后布置随堂作业,期间传张字条要求女学生稍后独自见他,并将她带到一间空教室。

邀女学生蒙眼当模特 淫师偷拍裙底春

被告偷拍女学生裙底。(示意图)

被告和女学生闲聊两句后,表示他在筹备一堂课,要求女学生当模 特 ,他所拍摄的照片会用于课堂上。

女学生同意后,被告进一步告知她要蒙眼,并示范双手一高一低和双脚打开,紧贴着白板的姿势,女学生虽感到不舒服,但还是照办。

女学生用被告的手帕蒙眼后,对方掏出手机偷拍,再要求女学生改姿势,女学生再次感到不舒服后摘下手帕。

怎料她却看见被告蹲在地上,手机面朝上,之后要求看照片,被告同意却偷偷删除照片,女学生仅看见一张背影照。

女学生随之报警处理,被告则向警方坦承为了寻求快感而偷拍了两段视频,他也承认曾趁其他女学生站在教师桌旁时偷拍。

控方要求法官严惩

控方指这是首起教师偷拍自己学生的案件,要求法官严惩判监至少12周。

控方指女学生处于弱势,年纪轻又是外国籍学生,肯定会遵从教师的指示。

另外,事发时女学生蒙着眼,拍照姿势处于劣势,而被告利用教师的权利和学生的信任犯案。

法官表示需要时间斟酌双方说词,案展至7月13日下判。

辩称手误打开闪光灯

被告狡辩称失手误开闪光灯,求情时称是临时起意。

女学生当晚把事发过程告诉监护人,对方尝试联系被告不果,便由女学生发短讯联络,但被告却回复说是误会一场,称在调整手机时手滑,导致手机面朝上,也失手打开闪光灯。

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没有预谋犯案,是真的要求女学生帮忙备课,只是在期间起了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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