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呈15项建议 公平租约工委会望立法推行

公平租约工作委员会向政府提呈15项建议,希望立法推行公平租约法令,让私人业主和租户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平衡。

这些建议涵盖三大方面,即提高信息透明度、制定更公平的行为规范,以及设立公平租约委员会,由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作为政府监督机构。

在增加信息透明度方面,委员会提议创建公共租金数据库,并每月更新资料。如果业主规定租户提供每月销售数据,租户也有权要求业主提供关于商场的具体资料,如生产力和业务表现等。

为了抵制不公平的租赁行为,委员会建议政府订立公平租约法令,促进更有效率的自由市场环境。这包括不得限制租户在租约期间或租约结束后在商场附近营业,以及为保证金数额设限,一年租约的保证金最多相当于一个月基本租金,总额不超过三个月基本租金。

此外,委员会吁请政府设立公平租约委员会,以提高信息透明度为原则,监督市场租金数据的创建过程。这个委员会也会为业主和租户之间的纠纷等事宜提供指导,并定期检讨和修订公平租约法令。

提出上述建议的公平租约工作委员会,昨天将这份立场声明提呈给律政部长和贸工部长。该委员会由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SBF)旗下中小企业委员会(SMEC)、新加坡中小企业商会(ASME)、新加坡餐饮业协会(RAS)、新加坡零售商协会(SRA),以及非正式组织新加坡租户公平联合会(SG Tenants United For Fairness)的代表组成,他们联合为属下超过一万个本地企业发声。

委员会主席王腾忆在昨天举行的记者会上指出,业主和租户之间的不对称利益关系存在多年,而面临2019冠状病毒疾病的冲击,业主占据的强势地位更为明显。政府之前提供房地产税回扣给业主,呼吁他们转让给旗下租户,但业主却纠结于退税多少和是否要转让等问题,说明业主占上风。政府后来在4月通过立法果断解决这个问题。

委员会主席王腾忆:并非要干预市场运作

其他不公平行为包括,政府逐步开放全国电力市场,但有些业主售卖电力给租户时,竟把售价提高20%到30%。另外,一些租户付给业主的广告与促销费不断增加,委员会因此建议,业主不得在租约期间调整这方面费用,且须公开相关开支和第三方供应商的身份。

委员会也建议,业主不得因零售商销售额达不到一定水平而终止租约。

我国在2015年推出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公平租约框架,旨在帮助业主与租户了解租约的重要条款与条件,以及教育双方有关个别的角色与责任。不过,这套框架推出至今未获得大型私人业主支持。

工商总会执行总裁何鸣杰说:“我们原本希望在无需立法的情况下争取公平和可持续的成果。法则条规是依循惯例、缺乏灵活性,也不一定适用于每个商业情景。不过,现有公平租约框架得不到良好支持,所以我们要寻求立法,以取得更大效用和加强执法。这是非常新加坡式的做法。”

王腾忆强调,委员会提倡立法推行公平租约框架,不是要干预市场运作,而是希望改进业主和租户之间权益分配不平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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