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病疫情期间,许多自由工作者和自雇人士的工作和收入大幅下降,但他们应了解自己享有的法定权利及可申请的政府补贴,并趁此机会提升和学习新技能。
全国职工总会助理秘书长郑德源昨天在网站LabourBeat.org发表博文,说明一些自由工作者和自雇人士应了解的法定权利,例如合约中的“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条款。
他指出,有公司试图将冠病疫情列为“不可抗力”事件,而取消或终止合约,该条款一般指在遭到无法抗拒的自然力量而不能履行合约时,不必作出损失赔偿。
不过,郑德源也说,为节省时间和成本以及维护业务关系,当事人应考虑进行调解或直接谈判,以期达成彼此接受的解决方案,包括推迟活动,或探讨以虚拟方式进行等。
自由工作者也可参考《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下的援助措施,因为它涵盖3月25日前签订的活动或旅游相关合约,而活动或旅游计划须是2月1日或之后进行。
郑德源也鼓励自由工作者申请自雇人士收入补贴计划、自雇者培训支援计划,以及职总关怀基金补助等,同时也可趁此机会提升和学习新技能。
他说:“尽管冠病疫情带来了新常态和一系列挑战,但它也带来了机遇。在政府提供的援助下,所有人应有更大的动力采用这些措施和支援,来加深和学习新技能。最终,这将确保我们在疫情期间及之后,随时做好准备并保持合乎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