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澳洲达成协定 促进两国数码经济合作

新加坡和澳大利亚谈成数码经济协定,促进两国端对端数码贸易及可信的跨境数据流通,并消除数码经济中不必要的贸易壁垒。

这项协定将为两国在数码经济领域加深合作设定总框架,并塑造国际规则,打造数码系统之间的相互操作能力,及应对伴随新兴科技而来的前卫课题。

新澳领导人昨天举行视讯会议后,宣布谈成新澳数码经济协定(Digital Economy Agreement,简称DEA),并同意把数码经济设立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的第五个支柱。

这是我国签署的第二份数码经济协定,我国今年1月与智利和新西兰谈成数码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贸工部、通讯及新闻部及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发出联合文告说,协定将促进数据无缝流动,并禁用数据本地化存储(data localisation),除非是监管等特定目的所需。

数据本地化存储指的是企业存放数据的所在地,可成为不必要的贸易壁垒,也会增加企业存储数据的费用。数码经济协定下,两国金融机构可选择要把数据存在哪里。

协定也覆盖电子支付、源代码保护和中小企业合作等领域。

共签署七项谅解备忘录

新澳在数码经济协定下签署七项谅解备忘录,即人工智能、数据创新、数码身份、个人资料保护、电子发票、贸易便利化和农产品电子认证。

负责贸易关系的通讯及新闻部长易华仁代表我国签署其中两项备忘录。他指出,数码经济协定通过加强新澳的数据联通,将让新澳企业在进行横跨两地的运作时更简便。

“这七份谅解备忘录将消除企业在数码经济中可能遇到的壁垒,让企业能够创造新的数码产品和服务。数码经济协定也将协助企业获取新澳两国的人工智能科技和人才,以更轻易发展人工智能应用,及将这些应用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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