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义一个人是否失业?这是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
说简单,是因为失业者的官方定义本身很简单,即那些可以工作却没有工作,正在积极求职的群体。说复杂,是因为有许多特殊情况不容易定义,没有工作的人并不一定是失业,从事同样工作的人,所属的就业情况也可能不同。
譬如,如果一个人找不到全职工作,只能兼职打工,他算是失业吗?
兼职员工指的是在雇佣合约(contract of service)管制下,每周工作时间少于35小时的员工。他们也有工作并从中赚取报酬,因而并不算失业。不过,如果这个人可以胜任全职工作,无奈之下才做兼职,他属于就业者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即“未充分就业”(underemployed)。
未充分就业者,指的是那些愿意也能够工作更长时间,且学历和资历远超当前职位的要求,因而无法在现有工作中充分发挥所长,领取的薪酬和技能水平不对称的人。
不过,判定一个人的能力是否与当前工作对称,有一定的主观因素,没有黑白分明的判断标准。
除了兼职打工者,私召车司机、补习教师、体育教练和导游等自由职业者,也是就业人士。虽然他们的工作时间和收入有时并不稳定,但他们都根据服务合约(contract for service)为客户提供服务,以此换取工作报酬。
不同人做同样的工作时,也有些人不被定义为就业者。譬如在家照顾孩童,如果做这件事的是收取报酬的帮佣,就算是就业者。如果是家庭主妇,或是义务照顾孙子的长辈,就不属于就业者。
家庭主妇虽然不算就业者,但也不算失业者,因为她们并没有在积极找工作,因而不在劳动队伍中,属于“非劳动队伍”(outside the labour force)群体。这个群体还包括退休人士,以及正接受教育或培训而没有求职的人。
“沮丧员工”属于非劳动群体
此外,还有一小群因为认定自己求职不会成功,而放弃积极找工作的“沮丧员工”(discouraged workers),也属于非劳动群体。他们可能认为没有适合自己的工作,担心自己缺乏相关资历或技能,或因年龄而受歧视。
根据人力部统计,去年本地居民中有109万人在不在劳动队伍中,其中7500人是“沮丧员工”。这个群体的人数已连续三年减少。
从普通市民的角度来理解常见的经济和财经术语和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