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会馆只是“琼州天后宫及义山”(简称公司)资助的约30个海南团体中的一个。公司的使命并没包括资助海南会馆,也没有让海南会馆使用该大厦的义务。
公司表明,它没有与海南会馆合作的义务,也无义务资助海南会馆的任何项目。
答辩书驳斥申请人潘家海的各种指责,包括指琼州天后宫董事会主席符永平因为输掉海南会馆在2012年的选举,就置公司会员的利益于不顾;封锁海南会馆的拨款,目的是向潘家海报复等。
答辩书说,符永平和其他董事都为会员的最大利益办事,而属于公司的资产理当继续由公司保管。
它指出,中断对海南会馆的拨款和不让它使用琼州大厦,对公司来说有最大的利益。
它说,公司有权每年评估海南会馆的资助要求,查看它如何使用其拨款,再决定是否要拨款,这与评估任何人要求资助的申请是一样的。
它指出,扣押给予会馆或其他团体的拨款是为了公司的最大利益,因为公司作出任何拨款前,须确保透明,知道善款如何使用。
辩方否认海南会馆和公司是“二合一”说法
它说,针对2012年会员大会上所传阅的草拟账目的提问,海南会馆管理委员会没答复,还指示保安人员阻止一些也是公司会员的会馆会员参加会员大会。
潘家海的诉状阐述海南会馆和公司的历史和共生关系,但答辩书不完全认同。
比如,诉状指天后宫是琼州会馆(海南会馆前身)创办人设的庙宇,当时会馆利用善众捐给天后宫的善款,维持开销和资助文教活动、照顾海南社群。
潘家海的立场是:海南会馆和公司是“二合一”的组织,公司是会馆的“财务部门”,角色是与会馆携手共同为海南社群谋福利。
他说,公司和会馆因纠纷而关系破裂,进而封锁拨款,也拒绝让会馆继续使用琼州大厦,会馆得搬到巴米士街(Purvis St),公司因此已失去存在的意义。
但公司表明会馆和公司是“独立个体”,并列出公司的15项宗旨,包括推广海南社群的宗教习俗、提升天后宫的设施、扩大和重建其他归属公司的庙宇或义山、提供华社奖助学金、支持值得支持的慈善机构和项目、出售或出租公司的资产等。
2012年董事会选举流产后 琼州天后宫陷入纷争
琼州天后宫自2012年5月的董事会选举流产后,陷入纷争的两方人马各据山头;潘家海继续领导海南会馆,符永平照旧担任琼州天后宫主席。
选举流产后,时任天后宫副主席的潘家海起诉琼州天后宫,要高庭判有问题的委托书无效。天后宫则反诉,指潘家海违反受托职责,包括召警,导致选举流产。
2015年,双方取得和解。根据双方同意的庭令,天后宫得承担潘家海5万元讼费、承认董事选举有瑕疵,尤其是将委托书送到集中地址的做法,并承诺改进选举程序,防止事件重演。
双方同意在2015年内重新召开宫员大会和举行董事选举,并委任九人委员会监督选举、鉴定委托书的合法性等。
但四年过去了,双方的矛盾无法化解,选举也遥遥无期。天后宫去年6月申请撤销上述庭令,要潘家海归还天后宫付他的5万元。
去年8月底,天后宫董事会在潘家海申请让天后宫清盘后,把琼州大厦门面“海南会馆”四个大字拆除。
符永平等人去年12月成立海南总会,并将办事处设在琼州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