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州天后宫及义山”在答辩书中驳斥新加坡海南会馆会长潘家海的多项指责,否认公司的管理让人失去信心。它表明多数会员都支持琼州天后宫主席符永平和董事会,也反对清盘,要高庭撤销潘家海的申请。
新加坡海南会馆会长潘家海援引“琼州天后宫及义山”章程,指以符永平为首的天后宫若清盘,其资产应转移给一些具有慈善使命的组织管理,而这个组织就是海南会馆,但琼州天后宫及义山极力否认,指它“绝不会”是海南会馆。
就“琼州天后宫及义山”(以下简称公司)清盘事宜,新加坡海南会馆和琼州天后宫两派人马料今年下半年到高庭“战地”展开激烈斗争。
同时为天后宫董事的潘家海(62岁)以公司“会员和贡献者”的名义,申请将公司清盘,还特别向高庭申请,要高庭下令琼州天后宫主席符永平(67岁)个人承担公司的讼费。
不过,公司在答辩书中驳斥潘家海的多项指责,否认公司的管理让人失去信心。它表明多数会员都支持符永平和董事会,也反对清盘,要高庭撤销潘家海的申请。
海南会馆与琼州天后宫有深厚历史渊源。作为庙宇的天后宫创立于1853年,琼州会馆创立于1857年,1890年注册为社团,1994年改名为海南会馆。
“琼州天后宫及义山”是1964注册成立的公司,拥有美芝路47号的琼州大厦、沈氏大道第106、108、110和112号的店屋,以及位于罗弄安拔士第21号的海南工业大厦,资产超过4000万元。
潘家海的申请重点涉及2007年赵锡燊(现为高级法官)等三人当年为海南会馆和天后宫作出的一份调解协议。
潘家海指天后宫是为海南社群管理资产
他指该协议被时任海南会馆主席符永平接受,内容包括天后宫是为海南社群管理资产;它是海南会馆的财务部门,有义务拨款给会馆的各个项目等。如今天后宫却没履行协议,无法根据章程来进行选举,所以已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理当清盘。
但公司的答辩书指协议里有关天后宫拨款的建议,显示海南会馆并非可毫无条件地接受公司的任何或所有拨款。
它说,公司的资产还包括支持公司特定使命的捐款,而这些捐款不是只用来支持海南会馆。公司一旦清盘,将影响对乐善居老人院的资助和其运作,因海南会馆的宗旨“不够广泛到还包含对乐善居的资助”。
《联合早报》取得的诉状和答辩书显示,诉辩双方已打起笔墨官司,文字充斥势如水火的火药味。诉方将针对答辩书提呈答复,期限是2月6日。
申请人潘家海要求清盘的理由包括:公司已失去存在的意义;有合理理由说明公司的管理已让人失去信心;以符永平为首的12名董事欠缺责任感,没照顾到会员利益;将公司清盘,再把资产转给海南会馆是对海南社群的最大利益等。
答辩书驳斥潘家海 要符永平单独承担讼费
诉状指2012年的选举前后,符永平是以“自我、唯一董事”的方式管理公司,行为不合理且“另有目的”或“具损害目的”,为的是保住主席身份,牺牲掉公司会员的利益。
答辩书驳斥潘家海要符永平单独承担讼费的申请,指公司是由董事部而非符永平单独管理,并指符永平无意永久担任主席一职。
答辩书说,去年6月,公司就双方在2015年同意的庭令(consent order),向高庭申请撤销该庭令,为的是让公司可以更新领导层。
该庭令涉及2012年5月董事会选举官司,双方在2015年和解,当时由高庭发出。
潘家海在申请清盘时,也指以符永平为首的团队违反公司法,包括从2013年起没召开常年大会和提交年报,2011年起没提呈常年财务报告给会计与企业管制局等。
代表潘家海的是许廷芳律师(Eversheds Harry Elias律师事务所),符永平则由陈锦海律师(TSMP Law Corporation)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