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男童谎称被性侵 洋总裁上诉遭驳回

三司认为九岁男童与被告之前的关系良好,还是他儿子的好友,更曾在他家过夜,毫无理由诬陷他,更不至于捏造谎言要他锒铛入狱,而驳回被告的上诉。 

性侵九岁男童罪成被判坐牢14年和鞭打24下的洋总裁,指男童捏造被性侵,上诉到最高法院上诉庭,但遭三司驳回,维持高庭原判。

被告声称男童深夜叫父亲去接他回家,打扰父亲观看橄榄球世界杯被父亲责骂,因此捏造被性侵一事诬陷他。

不过,三司认为九岁男童与被告之前的关系良好,还是他儿子的好友,更曾在他家过夜,毫无理由诬陷他,更不至于捏造谎言要他锒铛入狱,而驳回被告的上诉。 

被告(49岁)被控三项非礼及性侵罪状,指他于2015年10月31日晚上在家中,趁儿子熟睡时三次溜进卧房,对睡在上层、当时九岁的受害男童,即儿子的同学伸出狼爪,非礼男童和为他口交。

受害者当晚受邀到被告家庆祝万圣节,然后留下过夜。为保护男童,法官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能泄露男童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案经审讯后,他被判罪名成立,法官去年判他坐牢14年和打鞭24下。他不服提上诉。 

上诉案星期三(8月7日)由上诉庭法官郑永光、庄泓翔和高庭法官吴必理组成的三司审理。

代表被告的图莱辛甘律师陈词时表示,事发当晚,九岁男童的父亲在家里观看橄榄球世界杯,九岁男童因头痛三更半夜叫父亲大老远开车去载他回家,显然干扰了他看电视,当他上了父亲的车后,“发生了一些事”,之后他谎称遭被告非礼和性侵。

律师也说男童和他的父亲可通过被告听不懂的法语沟通,大可在电话中就告知发生了什么事,但他却等到父亲抵达后才说,因此男童的口供不可信。

不过,三司并不接受这个说法。根据三司的口头裁决,无证据显示九岁男童善于撒谎,事发前,他和包括被告儿子在内的朋友玩得很开心,之前也没发生会令他生气的事,当天更不是他首次在被告家过夜,这说明他并非半夜想家才要离开,所以他没有理由编造一个这么严重的罪行来指控好友的父亲。 

三司:男童因害怕不敢重复事件经过

三司还说,案发对男童造成的伤害几乎立竿见影,他事发后马上收拾行李要求回家,在和父亲通话时特地用了被告听不懂的法语说:“立刻带我离开这里。”

三司最后指出,男童的父亲抵达被告的住家后,男童上车后立刻告知父亲所发生的事,还用了“舔”字来形容口交的过程,父亲生气下车质问被告,当男童被要求重复时,他吓得躲在车后座不敢下车,男童供证时也说:“我不想再说,因为我很害怕。”

三司表示,男童有这样的反应显然不是因为他刚撒了巨大的谎而感到害怕,而是刚经历了十分可怕的事。

最后,三司认为男童不会到处说谎愚弄他人或愚弄法庭,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高庭的原判,驳回他针对刑罚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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