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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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没开过车的26岁女子,一次醉酒后见停在路边卸货的罗厘车门打开着,跳上驾驶座将罗厘开走,在乌节路一带摇摇晃晃驾驶并撞上两辆德士和一辆汽车。
来自马来西亚的被告李薇仪(译音,活动管理公司员工),昨天各承认一项未经车主允许驾驶车辆、鲁莽驾驶危害他人安危和醉酒驾驶的控状后,被判坐牢两个月和一周,并且被禁在我国驾驶任何车辆两年。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虽然声称记不清楚事发经过,但是醉酒犯案不是借口,她危险的行为对公众的安危造成极度威胁,所幸除了财产损失外,并没有严重的人员伤亡。
庭上揭露,被告2017年2月20日晚上10时在如切路的酒吧喝酒,隔天凌晨1时再到乌节路豪杰大厦的夜店找女友人“续摊”。
到了凌晨约4时40分,她打算回家,走出夜店时见到一辆正在卸货的14尺长罗厘,车门大开、引擎没关。被告当时已经喝醉,虽然从未开过车,却突然跳上罗厘,踩了油门就开走。罗厘司机试图追上不果,立刻拨电报警。
罗厘行驶途中撞及路旁德士,造成德士车门毁坏,并导致德士撞上另一辆德士。被告撞上德士后并没有停下,又以高速左转驶入乌节路,而罗厘上装载大量汽水的箱子也掉落在路上。
她开着罗厘一路上左右摇摆,一辆行驶在后头的私召车,原本想超车避开,但司机没来得及换车道,被告就突然紧急刹车。
私召车司机也立刻急踩刹车器,但还未来得及反应,罗厘突然又倒退撞上他的车子,所幸他没受伤。司机立刻下车质问被告,但他怎样敲门对方都没回应,还做状要开走,好在私召车司机及时打开罗厘门拔出钥匙。
被告当时已开着罗厘左右“蛇行”了约两公里,遭逮捕后被检测出体内的酒精含量超标。
主控官表示,被告的危险行为虽然没有严重伤害人,但却造成大量损失,包括高达四万元的罗厘严重受损,掉出罗厘的货品损失则无法估算,两辆德士以及车子都有轻重的损毁,希望法官能够判她坐牢三个月。
代表律师庭上求情时说,希望法官能够判被告坐牢一两个月就好,并指她已获得应有教训。律师也指被告目前面对赔偿诉讼,因此申请展期服刑,她有工作必须完成才能赚钱支付赔偿。
法官斥责被告行为,但念在她是初犯,且及早认罪,因此判了比控方要求低的刑罚,也批准她在7月2日开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