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①:医疗报告指坐牢适得其反偷拍儿童学生被警告未再犯
一名偷拍儿童的新加坡国立大学学生原本被警方逮捕并提控,但心理卫生学院的医生鉴定他重犯风险不高,警方过后只给予他有条件的警告,他也没有再犯。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5年,这名国大学生当时在购物商场的厕所里偷拍儿童,被警方逮捕及提控。
这名学生被提控后,警方和总检察署接到心理卫生学院医生的医疗报告,医生鉴定他重犯的风险不高,接受心理健康治疗也对他有益,但他若被判坐牢,心理健康反而可能会受影响。有关当局做决定时也考虑到他没有任何前科。
总检察署最后指示警方撤回对这名学生的指控,并给他24个月的有条件警告。目前,24个月的警告期已过,这名学生在这期间也没有再犯。
尚穆根指出,政府认真对待性罪行案件,但更严厉刑罚不代表每一名嫌犯必须或一定会被控,警方和总检察署会考虑每起案件的实情,并酌情处理,而我国在增添新罪名的同时,也须确保能适当地执行。
个案②:两年内重犯 涉案学生刑罚更重
一名新加坡国立大学学生因偷窥接受有条件警告,但他两年后重犯,警方根据他过去及最新的罪行将他控上法庭。
尚穆根透露,本地自主大学过去三个学年发生的56起性相关的不当行为案件中,有15名涉案嫌犯接到有条件警告,其中只有一人过后重犯。
这名重犯的国大学生在2015年犯下偷窥行为,当时接到有条件警告。
当他在2017年重犯时,警方就他在2015年及2017年的罪行将他控上法庭,他过后被判坐牢八个月及罚款2000元。
尚穆根指出,从这些案件中可看出,多数接到有条件警告的嫌犯并没有再犯,但他们若重犯,就会受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