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正防止骚扰法令 设立专案法庭加强保护受骚扰者

除了改善保护令和紧急保护令的制度,防止骚扰(修正)法案也将加强给予受害者和其相关者的保护,包括提高对弱势群体(弱智和残障者)和亲密关系者(共同抚养孩子、共同承担日常生活的责任)进行骚扰的罪犯的刑罚,而骚扰他人的公司也将受制裁。

政府将修订实施四年多的防止骚扰法令,三大修订重点包括设立防止骚扰专案法庭、加强保护被骚扰的受害者和相关人士,以及加强保护受假信息和网络不当行为侵害的受害者,并把恶意公开他人隐私(doxxing)的行为,列为新的刑事罪。

修正法令加速紧急保护令和保护令的申请程序,让受害者更快捷获得法律保护当儿,也减轻其举证责任。这两种保护令将扩大保护与受害者相关者,再度违反保护令的最高刑罚,将与骚扰弱势群体和亲密关系者一样,都会提高一倍。

防止骚扰(修正)法案昨天在国会由卫生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提出一读。

2014年11月15日生效的防止骚扰法令,涵盖盯梢、网络欺凌、性骚扰、发布假信息等罪行,是保护受骚扰者的有效法律工具。

一站式审理刑事和民事案

律政部说,法令让多人受益,相关提控至今超过1700个,推事庭接获超过3000个投诉申请,而保护令申请有超过500人。

律政部检讨接获的反馈后,决定加强法令。修正的法案料下个月提出二读。

根据修正法案,防止骚扰专案法庭(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Courts,简称PHC)的专职法官和职员都受过培训,将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审理刑事和民事案,受害者无须奔波于不同法庭,可获全面有效的保护。

PHC设下四周内审理保护令申请的目标。如有紧急保护令申请,会设法在两三天内审理;如涉及暴力和生命威胁,则在24小时内审理。

审理紧急申请的法官若觉得有必要,可移交案件给警方进一步调查。被告一旦被控和治罪,一些要求保护令申请人提呈证据的程序可豁免,法庭也因此可加速发出保护令。

目前紧急保护令的有效期为28天,一旦失效,须到法庭申请更新。法令修订后,紧急保护令不设期限,直到保护令发出为止。

违反保护令者可判坐牢长达六个月,罚款高达5000元,或两者兼施。修订后,再度违反保护令者的最高刑期提高一倍,即坐牢长达12个月,罚款高达1万元。

目前,只有审理刑事案的法官可向被告发出强制性治疗令。律政部接获反馈,指抵触骚扰法的被告如果有精神问题,也该有这类医疗介入来协助他们,让法庭下令他们接受强制治疗。

法案将授权PHC法官发出强制性治疗令,解决被告的潜在精神问题,长远也能更好地保护受害者。

为了保护与被告同住的受害者,PHC也可发出家庭驱逐令。

另外,申请者可通过PHC索赔,最高索额为两万元。

法案将扩大受保护对象

除了改善保护令和紧急保护令的制度,法案也将加强给予受害者和其相关者的保护,包括提高对弱势群体(弱智和残障者)和亲密关系者(共同抚养孩子、共同承担日常生活的责任)进行骚扰的罪犯的刑罚,而骚扰他人的公司也将受制裁。

目前,未婚受害者不能依据妇女宪章申请个人保护令,因这项保护令只针对配偶、父母和兄弟姐妹等家属关系。法案将加强保护被亲密伴侣(未婚或已婚)骚扰或暴力对待的受害者,并扩大受保护对象,包括受害者的家人。

法案的伤害定义涵盖肉体伤害、骚扰引起的惧怕或沮丧,暴力造成的恐惧等。

骚扰弱势群体、亲密关系者的最高刑罚将增加,与今年2月提出一读的刑事法改革法案划一,即一般最高刑罚的两倍。

另外,如果公司机构(比如放贷公司)一旦骚扰他人,也可受到制裁。公司不包括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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