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诈骗近4000万培训补助金 一被告判监42个月

犯罪团伙利用空壳公司的名义骗取精深技能发展局发放近4000万元培训补助金的案件,其中一名被告前天认罪,被判坐牢42个月。

被告郭司光(33岁,司机)在这起本地至今涉案款项最多的公共机构欺骗案中,共触犯28项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罪状,包括多项接收赃款、转移赃款以及使用赃款。控方以其中六项加以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呈堂案情,这个13人犯罪同伙为骗取补助金成立了九家空壳公司,在2017年5月至10月之间,假借约2万5000人的名义申请了超过8000次的补助金,一共约3990万元。

助哥哥汇赃款到中国

被告的哥哥郭司荣被指是主谋之一。

被告是在2017年9月发现哥哥经济状况突然转好,不但还清了自己的债务,还有多余的钱帮他还债。

他开始怀疑哥哥的钱来历不明,两人在2017年9月28日互传短信,当时哥哥对他说他们只是在“帮政府花钱”。即便如此,被告依然和哥哥要钱,买了几份保险。

同年10月20日,被告的哥哥决定潜逃中国,离国之前将37万5000元的现金交给了被告。哥哥两天后从中国联络他。

之后,哥哥要求被告利用非法汇款商将钱都汇到中国,并且要他飞到中国会合。两人见面后,哥哥将一共六张提款卡交给他,他回到新加坡后提出了9万9000元。这些钱是团伙成员银行账户里的赃款。

警方在2017年12月正式展开调查,被告在被捕后自愿交出多份他用赃款买的保单,并且将保单兑现后交给警方约3万2000元。

法官:刑罚应有阻吓作用

主控官表示,案件所涉及的金额庞大,被告所作所为严重打击民众对政府的信心,虽然他缴还了一部分赃款,但罪责并没有减轻,要求法官判他坐牢44到52个月的监禁。

代表律师则表示,控方所要求的判刑过高,请求法官从轻发落。

马文德法官下判时指出,精深技能发展局的培训补助金理应用在提升职场员工的技能,犯罪团伙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骗取大量补助金,刑罚应该起到足够的阻吓作用。

除了被告和哥哥郭司荣以外,涉案人还包括前咖啡店老板黄清贵以及妻子李丽玲等。李丽玲上个月第四次向法院申请保释,但被高庭驳回,继续还押监狱候审。

李丽玲的哥哥李志伟去年11月已被治罪,被判坐牢五年八个月。(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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