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动用法令前 弱势成人若受虐 家庭社区应先施援

弱势成人法令刚在上个月19日正式生效。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发言人说,目前还未发生须动用法令的案例。受访社工认为,对于受虐待或被疏于照顾的弱势成人,家庭成员和社区应该提供最前线的介入援助,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动用法令。

许翔宇 hsiangyu@sph.com.sg

为让患失智症的母亲能入睡,照顾她的中年女儿竟喂她吃过量安眠药,岂料导致母亲更难入眠,整夜吵闹,女儿气得把母亲打得满手臂瘀青。

这是关怀家暴援助中心的资深社工蓝惠群(28岁)所处理的一起老人遭亲人虐待案例。

在社工介入支援下,老妇定期有医生上门看诊,女儿的压力减轻,不再对母亲动粗或胡乱给药。医生鉴定老妇还有一定心智能力,而她也执意要继续与女儿同住。考虑到老妇还有一名女佣看顾,也有邻居充当“眼线”,监督她的安全,社工评估风险后,认为老妇暂时无需迁移别处。

弱势成人法令刚在上个月19日正式生效。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发言人受询时说,目前还未发生须动用法令的案例。受访社工认为,对于受虐待或被疏于照顾的弱势成人,家庭成员和社区应该提供最前线的介入援助,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动用法令。

去年5月在国会通过的弱势成人法令,目的是保护社区中的成年弱势群体,对象是18岁以上,丧失心智能力、残障,或没有能力自我保护的成年人。根据法令,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有权介入支援,加强对弱势成人的保护,避免他们遭到虐待、被疏于照顾,或疏于照顾自己。

蓝惠群受访时说,遭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弱势年长者中,很多时候施暴者是他们的看护者或家人,受害人为维护家庭关系或怕遭受更多伤害,往往不敢求助于外人,也不愿举报施暴者。“许多年长者也抱着人老了应与孩子同住,否则无人送终的观念。有的也担心,如果自己被迁移至疗养院,从此无人来探望他们,宁愿默默忍受虐待。”

她指出,当受害人面对的安全风险越来越严重,不允许同外界接触,而社工也用尽一切可行的介入方法时,弱势成人法令就可发挥作用,更好地保障弱势成人的安全。

“这包括暂时将弱势成人安置在安全住处,让他们可以及时获得照料,以及做健康状况方面的评估。这就不必取决于弱势成人是否同意,毕竟有的害怕进一步被虐待而不敢同意,有的缺乏心智能力而无法同意。”

此外,在辨识遭虐待或被疏于照顾的弱势成人方面,医疗社工扮演重要的角色。

黄廷芳综合医院特级医疗社工龙谢媚说,她与同事经常会对转介而来的弱势成人病人进行风险评估。她接触的弱势成人除了有心智能力问题,有些也因家人或看护者本身有健康状况,导致他们被疏于照顾。“这类弱势成年往往有一些外部特点,例如没有照顾好个人卫生,或显得蓬头垢面,碰到这类案例,就需要进一步的关注和评估。”

龙谢媚说,医疗社工会同家庭服务中心、防止家暴中心等机构,对病人进行评估,在必要时会咨询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的成人保护服务处,探讨是否有必要由政府人员介入干预。

处理弱势成人个案
每年平均110起

成人保护服务处自2015年成立以来,每年平均处理110起弱势成人个案,其中过半受害者年龄超过60岁,大多数是女性。受害的弱势成人一般上有体障或智障,以及心智能力或精神问题。

发言人指出,成人保护服务处援助的弱势成人,很多遭肢体虐待或被疏于照顾,施暴者往往是包括家人在内的看护者。除了面对压力,这些看护者施暴的原因也包括他们本身的精神状况不佳,或缺乏资源和知识给予适当照顾。成人保护服务处会与社会服务机构合作对个案进行管理,包括提供辅导,以及协助修复弱势成人和家人的关系。

当有关案子不接受社区支援,而又涉及家暴,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会根据《妇女宪章》或弱势成人法令,代表弱势成人申请保护令。

发言人强调,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尽可能安排弱势成人由其他家人看顾,避免让他们入住看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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