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上司与人串谋 借“幽灵工程”助吞公款 女助理经理判监三年余

女助理经理加入上司所设的骗局,以“幽灵工程”欺骗公司上千万元工程款,自己在14个月里获利13万元。法官认为被告的角色虽小,但涉及款项很大,即使她是被上司施压的情况下犯罪,罪责同样严重。

上司与人串谋以“幽灵工程”欺骗公司,让公司白白支付上千万元工程款,女助理经理同流合污,14个月里获利13万元,昨天被判坐牢三年九个月。

上市公司联合工程的子公司UE ServiceCorp,早前爆出员工侵吞千万元公款的事件,前资产部副总裁李琳达(40岁)在2010年至2015年期间,与四人合谋欺骗公司超过1000万元,她分得超过497万元后大肆购买奢侈品和房地产等。

贪污调查局在调查过程中起获多个银行账户、保单、房地产和超过500件奢侈品,其中247万元已归还联合工程。

共有五人涉及骗局,分别是李琳达,承包商陈益基(54岁)和王翁光(61岁),以及李琳达的两名下属黄淑君(29岁)和陈建文。

误导公司付超过460万元工程款

黄淑君是本案最后一个被治罪的被告,她面对的17项共谋欺骗和企图欺骗的罪状,指她从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的14个月里,16次协助制造幽灵工程欺骗,和一次企图欺骗公款,误导公司付出超过460万元工程款。

她上个月认罪,昨天被判刑。

根据案情,黄淑君在涉案期间是资产管理的一名助理经理,李琳达是她的上司。

伪造工程名称给上司批准

2014年,李琳达找黄淑君帮忙,用她提供的公司名称伪造工程名称,以便向联合工程索取工程款,李琳达则负责批准工程和签发款项。

联合工程最终在不知情下支付款项。

黄淑君多次欺骗公司,涉及的款项从9800元到53万7000元不等,公司在14个月就损失连461万8840元。

这些钱最终都进了李琳达等同谋的口袋,黄淑君也分得13万元。

主控官表示,黄淑君的犯案时间虽然比李琳达短,但也从中获益13万元,她为贪婪而加入骗局成为共犯,促请法官判监至少四年。

被告则通过代表律师求情说,她犯案时间短,获利金额也不多,请求法官轻判。

法官认为被告的角色虽小,但涉及款项很大,即使她是被上司施压的情况下犯罪,罪责同样严重,因此判她坐牢三年九个月。

主谋坐牢14年 涉案五人已全判刑

涉案的另外四人已经全被判刑,李琳达被国家法院判监14年,高庭在她上诉后改判坐牢12年半;承包商陈益基获利424万4386元被判坐牢11年和罚款90万元;王翁光分得56万4304元,被判监五年又15个月和罚款21万元。

于2015年最后一个加入骗局的陈建文,还没分到钱就被揭发,被判监三个月。

贪污调查局昨天在黄淑君被判刑后也发表文告强调,当局严正看待贪污和其他犯罪活动,违法者将受到法律制裁。(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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