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茂桥市镇会前总经理受贿案 手抄账簿揭露贿赂金额与不当回扣

宏茂桥市镇会前总经理受贿案昨天续审,承包商的合伙人庭上揭露,“手抄账簿”除了记录承包商花在前总经理身上的贿款以外,还记录了公司其他“不寻常账目”,包括工资现金回扣、厂商现金回扣,为申请准证虚报的工人工资,以及为逃税和申请政府津贴而虚报的交易额。

宏茂桥市镇理事会前总经理黄志明(58岁),原本面对55项触犯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但控方在审讯中撤销了其中一项控状,黄志明被指在两年内受贿的金额也从至少10万7336元改成至少10万7301元。

被控行贿的承包商谢成兰,连同他的两家公司19-NS2和19-ANC,是本案另三名被告,目前与黄志明一起受审。他们并不认罪,案件昨天续审。

控方前天下午传召承包商郑荣传上庭供证,曾身为19-NS2的董事的他,揭露谢成兰为黄志明提供的各种贿赂,都是由他记录在一份四页的“手抄账簿”内。郑荣传指,除了记录贿赂的账目以外,其他的记录都是与“公司运营上的收入及开销”相关。

主控官昨天在庭上要求郑荣传清楚交代,“手抄账簿”具体记录着什么。

郑荣传在庭上表示,“手抄账簿”记录的是公司的一笔现金资金,来源除了出售废铁以外,还包括19-NS2向员工以及厂商索讨的多种现金回扣。

郑荣传声称,他只负责收钱以及做记录,至于赚取回扣的计划,则多数由包括谢成兰和其他董事在内的公司管理层出主意。

例如,公司会向每个新客工索讨约750元的现金回扣。据郑荣传了解,公司本应该支付聘请新员工的行政费、保证金还有体检费用,但公司会要求客工们承担这笔钱。

另外,为了帮工人申请“S”准证,公司会虚报这些工人的薪水,并且要求他们将多出的薪水以现金方式归还公司。

还有,公司为了聘请更多外籍客工,申报一名新加坡籍的德士司机为公司员工,但实际上他并没有在公司做工。郑荣传指公司会为德士司机填补公积金,但德士司机必须把公司支付给他的薪水通过现金的方式归还。

除了从员工得到的现金回扣以外,郑荣传指谢成兰也向多个厂商收取现金回扣。郑荣传指谢成兰为了帮公司逃税,或者为了得到生产力及创新优惠计划(PIC)津贴,曾几度调高交易金额,但公司事后都向厂商索讨现金回扣。

案件将在今天续审。(部分人名译音)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