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发表判词,针对四个月前吊销黄胜意律师执照五年的决定,指法庭大可撤销律师资格,但最终决定再给他机会,希望他花五年时间改过,好好做人,学会谨慎和克制。
今年5月2日,曾被斥责“行为如同流氓”且案底累累的黄胜意律师(60岁),因在庭上盘问时羞辱非礼案女受害者,包括叫对方站起来以打量她胸部大小,被三司特别庭吊销律师执照长达五年。
执业约20年的黄胜意独资经营律师事务所S.Y.Wong Law Chambers。
由大法官梅达顺,上诉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和庄泓翔组成的三司,在昨天发布的判词中多次强调,黄胜意的人品有缺陷,不适合当律师。
三司认为,黄胜意作为法律界一员,有义务维护并尊重他人的权利,但从这起事件以及他以往犯下的过错中,可以看出他不为他人着想,不尊重女性、执行公务者和公众,言行举止极为不当。
2015年8月,黄胜意代表中国男子徐家栋打官司,后者被指在地铁上非礼一名22岁女生。
国家法院法官何旭明在非礼案书面判词中,花了相当篇幅斥责黄胜意的庭上表现,包括先赞扬受害者漂亮,再反复质疑她的吸引力,包括“你觉得自己漂亮吗?”“男孩子会看你吗?”
最终,徐家栋被判罪成,坐牢五个月。
除此之外,黄胜意案底累累,曾犯下伤人、吸毒、侮辱执法人员,以及在庭上使用秽言污语等罪行,都可成为加重处罚的考量因素。
1998年加入律师行列的黄胜意,曾被前大法官杨邦孝形容行为如同流氓,也被中央肃毒局指是跨国毒枭而遭扣押。他也曾因伤人和吸毒罪被判入狱。
律师公会认为,黄胜意应被吊销律师执照12个月到18个月,黄胜意的代表律师则提出吊销律师执照三个月,但三司不认同。
三司解释,要惩戒任何律师,都必须考虑四大因素,包括是否需要保护依赖律师替他们维护正义的公众、维持民众对法律界的信心、遏制其他律师做出类似行为,以及教训涉案律师。
黄胜意的案件涉及所有四大因素,三司因此认为应该判他最严重的刑罚。
根据律师专业法令第83(1)节条文,撤销律师资格是最严重的刑罚。但三司决定保留黄胜意的律师资格,指被告虽然从始至终不承认自己的过错,但法庭依然希望他能花五年的时间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