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77A节条文是否违宪 尚穆根:国人可再提出申请挑战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表示,严格来说,国人可以再次提出申请,挑战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是否违反宪法。

尚穆根昨天(9月8日)在内政部慰劳社区义工的午宴上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上述观点。

根据我国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男性同性性行为属犯罪行为,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长达两年。这个法律条文源自英国殖民地时代,与印度刑法第377条文相似。因此,当印度星期四(6日)废除该条文,将同性性行为合法化后,是否重新检讨刑法第377A节条文的课题在本地再掀热议。

在裁定刑法第377条文是否符合宪法时,印度最高法院曾指出,他们会秉持宪法道德标准,而不是多数道德标准。法律的合宪性不取决于民意。

尚穆根说,这是世界许多法院,包括新加坡,所采取的法律途径。“法院需回应的问题是,这条法律是否违反宪法。他们会在参照宪法后,再进行裁定。公众的想法,不论是大多数人的观点,或是少数人的观点,一般都不会纳入考量范围内。”

不过,尚穆根指出,至于一条法律是否继续保留在刑事法典中或应废除等,则是政府和国会处理的事。

“最高法院已在2014年裁定刑法第377A节条文符合宪法,因此,是否保留、废除或修正,这交由国会处理……在制定公共政策时,视法律而定,公众意见经常会被考虑其中。”

尚穆根早前提到,新加坡社会对同性恋问题依然存在巨大分歧,尽管越来越多人要求废除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但他们仍属于少数群体,同性性行为合法化问题牵涉到社会价值观,政府必须谨慎平衡,条文去留应交由社会做决定。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院长陈西文教授(Simon Chesterman)星期四在个人面簿页面上,祝贺印度籍老同学成功推翻第377条文。巡回大使许通美教授随后留言,呼吁我国同性恋社群挑战现有法律是否合乎宪法。

尚穆根说,严格来说,公众可以再提出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违反宪法的申请,而法院则有相应的条规和判例去审理这些申请。

近三万人网上请愿盼政府保留有关条文 

另外,有公众通过Change.org发出网上请愿,希望政府保留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截至昨天晚上10时30分,该请愿已有近2万7000名支持者。

发起者在请愿简介中提到,作为一个重视传统家庭价值观的保守社会,他们希望保留条文,以向下一代传达只有男女之间的婚姻才是可接受的规范信息。

他提出,若废除第377A节条文,这会成为把同性恋行为化为社会规范的开始,逐渐推动我国的保守社会落实其他另类性别群体LGBT(指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的权利。这种情况已在其他西方社会发生。

“勇于表达意见的少数群体,不应把他们的价值观和行为强加在沉默并趋于保守的大部分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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