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1.7万元称没钱供养妻女 男子被判月付1.9万元赡养费

丈夫在外有好几个女人,过着奢侈的生活,与女友结伴出国游玩,到各地高档餐厅用餐,一个月内开销多达1万元,甚至几度卖股票套现补贴。因此,法官做出罕见判决,下令他每月支付比净月入高2000元的赡养费。

月入1万7000元的董事经理,离家出走时声称没钱供养妻女,却在庭上遭踢爆花大部份薪金和不惜卖股票套现,与女友过着奢华生活。法官认为,男子既然有本事“追女”,就有能力养家,因此做出罕见判决,下令他每月支付比净月入高2000元的赡养费。

家事法院法官在判词中指出:“我认为这(赡养费比月入高)不是问题,因为丈夫既然可以卖股票维持奢侈的生活,也就可以卖股票供养家人。”

为赡养费和生活费对簿公堂的这对夫妻,与两名16岁和10岁的女儿原籍澳大利亚,2012年因丈夫工作的关系移居新加坡。丈夫在一家公司当董事经理,每月净收入为1万7000元。

妻子去年9月入禀法院,指丈夫没尽义务供养她们三母女,要求法庭下令丈夫每月支付1万5000元的赡养费。两人目前已分居,但未申请离婚。

判词揭露,夫妻俩近年来表面上维持结婚关系,实为各过各的生活。丈夫在外有好几个女人,过着极其奢侈的生活。妻子在2014年开始工作,月入不到4000元,多数时间都在照顾两名女儿。

丈夫原本承担妻女三人的生活费,但去年突然搬出住家,并表示要停止所有经济上的贡献。

他告诉法官,自己并非故意忽略家人,而是分居后须额外承担2600元的房租和水电费开支,没有余钱资助妻女的生活费。他认为,妻子有存款、有收入,无需他来供养。

真实开销远高于申报数额

丈夫原本在宣誓书中声称,每月个人开销约1万1000多元,但后来呈堂的信用卡账单和银行账户记录却揭露,他的真实开销远高于申报数额。

从账单中可见,丈夫从去年4月底到8月的短短四个月内,与女友结伴到法国、澳洲、泰国和香港等地游玩。他的钱除了用在飞机票和酒店住宿以外,也花在送女友礼物。

他也常带女友到各地的高档餐厅用餐,一餐可花数百元,甚至上千元。以去年7月份为例,丈夫一个月内花在女友和休闲的开销就多达1万元。

法官指出,为维持这样的生活水平,丈夫甚至几度卖出持有的股票套现补贴。相比之下,妻女三人申报的生活费和个人开销合乎常理。

法官认为,无论妻子经济状况如何,只要丈夫仍有经济能力,就没理由停止负起养家责任。因此,法官下令丈夫须承担妻子和两名女儿的生活费,包括房租,女儿学费和医药费,每月共约1万2000元。

同时,丈夫也须支付每月7300元的赡养费给妻女,因此他每月得掏出的赡养费与生活费达1万9000元,比月入还多了2000元。法官表示,在两人日后的离婚案中,法庭可进一步调整赡养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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