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德铭 tohtm@sph.com.sg
受新条规影响、必须报销旧款电单车的车主呼吁当局检讨政策,考虑暂缓执行新措施。他们甚至提议限制旧款电单车的使用量,以换取保留爱车。
为提升本地空气质量,国家环境局本月6日宣布新措施,2003年7月1日前注册的电单车到2028年6月30日后不准在公路上使用。当局更颁发高达3500元的奖励金,鼓励约2万7000辆受影响电单车车主在下来五年内报销电单车。
许多受影响车主,尤其是旧款电单车的收藏者,对此感到不满。其中40多名车主昨午出席由新加坡摩托车商会举办的对话会,要求商会代他们向当局转达意见。
这些车主质疑环境局发布的电单车排放数据,呼吁当局公开数据的收集与计算方式,以免不公平地把空气污染问题矛头指向电单车。
据环境局数据,电单车虽只占本地车辆的15%,所排放的一氧化碳却占所有车辆的53%,而2003年7月1日前(即欧盟一期(Euro I)排气标准推出前)注册的电单车占电单车总数的21%,一氧化碳排放却是电单车总数的40%。
摩托车商会总务李文伟在对话会上指出,商会已向环境局索取数据详情,至今仍未得到答复。当局只确认排放数据并不包括来自马来西亚的外国电单车。
电单车车主昨天提出多项建议,希望当局能准许他们保留电单车。这包括限制电单车使用量,以及暂缓执行新措施,以让一些电单车能达到35年“车龄”并注册为使用量受限的经典汽车等。他们也主动请缨参与试验计划,让当局追踪电单车使用量,准确计算相关排放量。
李文伟强调,摩托车商会并不代表电单车车主等消费者,也不处理消费者事务,但由于车主的意见关系到车商利益,因此会向当局转达。
亚伯拉罕(43岁,主管)收藏了八辆2003年7月1日前注册的电单车,他在对话会后受访时说:“许多收藏家其实都很少骑车,以排放量为由规定我们放弃收藏品并不合理。我原本还想把一辆1995年注册的电单车留给3岁儿子将来收藏或使用,但新规定让我无法达成愿望。”
另一名电单车爱好者叶建杰(31岁,技术人员)则认为,当局提供的3500元奖励金不足以让车主更换新电单车,也低于收藏家购买与维修电单车的费用,因此预计成效不大。
他希望环境局能和受影响的电单车车主对话,以了解车主的顾虑和意见。
本报昨天联系环境局,询问当局是否有接到车主反馈及会否检讨措施,但至截稿为止尚未获得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