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旅客资料办消费税退款 前女关税局人员判坐牢缴罚金

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旅客申请消费税务退款,前女关税局人员拒绝他们的申请之后,私下利用旅客资料办理退款,把两年内骗得的1万6000余元用来还卡债。

被告庞孝梅(61岁)面对43项触犯消费税法令和38项抵触贪污、贩毒和其他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控方以其中10项触犯消费税法令(涉及的款项为8300余元),以及三项抵触贪污、贩毒和其他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加以提控她。

被告昨天认罪后,被判监15个月又四周。此外,她还得缴付相当于骗取退款数额三倍的罚金,即2万4900余元。

被告案发期间是关税局人员,派驻樟宜机场消费税退款柜台,负责处理旅客的消费税退款申请。

被告在工作时会收到旅客的消费税退款申请,她拒绝部分申请,告诉旅客申请不批准,却不把拒绝申请的记录输入系统,并保留旅客交上的单据。被告事后利用旅客资料,通过eTRS系统索取消费税退款。除此之外,被告也使用eTRS自助退税服务器索取退款。

除了利用自己的电脑干案,被告也在四名同事忙碌或休息时,利用他们的电脑处理和批准退款申请。

被告把退款转入两张信用卡,其中一张卡是她在2013年3月申请,被告儿子的前女友符洁仪是附属卡持有人,但被告领到卡后,并没把附属卡交给符洁仪;第二张则是马来西亚的信用卡,持卡人符洁仪向被告提供了信用卡资料。

从2012年9月6日到2014年9月6日,被告前后骗取了1万6000余元消费税退款。她把退款转入信用卡,用来抵消卡债。被告已在今年3月23日偿骗取的退款。

除了庞孝梅,另一名前关税局人员李祥庆(35岁)也利用同样伎俩,在八个月内骗取5万2000余元消费税退款,他在2月间认罪后被判坐牢18个月和支付9万2000余元罚金。(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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