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男子涉嫌在三天前(4月16日)抓着裕廊集选区议员陈有明医生的脖子,把他推向墙壁,然后揍他多拳,昨早被控蓄意伤人。此外,他也面对一项擅自留在接见选民处,意图伤害陈有明医生的控状。
莫哈默阿敏(Mohammad Ameen)被指本月16日晚上约10时10分,合法进入金文泰2道第334座组屋底层接见选民处,却违法逗留在该处,意图对裕廊集选区议员陈有明医生不利。他被指走向陈有明医生,大力抓着他的颈项,然后推他向墙壁,跟着把他的身体当沙包,打了他数拳。
莫哈默阿敏面对的蓄意伤人控状,若罪成可被判入狱最长两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元,或两者兼施。至于他擅自逗留的控状,则面对最长三个月的监禁或罚款最多1500元,或两者兼施。
被告昨早面控后,将还押心理卫生学院两周,接受精神评估,案展5月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