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息分期摊还15万元给李总理 鄞义林获准改用转账或支票缴付诽谤赔偿

前年4月与李显龙总理达成协议、免息分期摊还15万元诽谤赔偿金的博客作者鄞义林,昨早通过律师向高庭申请,要求改用银行转账或支票而非现款付款后,结果获陈祥泰法官批准。

代表鄞义林(36岁)的黄舒旺律师告诉本报,鄞义林目前在台湾,用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比较方便。

过去,都由鄞义林的一名姐妹协助他,向代表李总理的德尊律师事务所缴付每月100元的赔偿金。

据了解,鄞义林已经在台湾住了至少一年。本报前晚联系鄞义林,问他是否在台湾工作,但至截稿时他仍未回复。

鄞义林是在前年3月与李显龙总理达成协议,获准免息分期摊还李总理15万元诽谤赔偿金,直到付完为止;如果逾期不还,就必须连本带利还钱。

从前年4月1日起,他在接下来的五年里每月摊还100元,2021年4月开始则每月1000元,直到他付清15万元为止。

换言之,直到2033年他有17年的时间,免息分期付款。然而,如果他有一期不还,李总理有权要求他即刻连本带利付清剩余欠款。

本报估算,他至今付了总理2500元,还欠14万7500元,到他51岁左右才能还清。

鄞义林2014年5月15日在署名“The Heart Truths”的博客中,图文并茂发表英文博文《你的公积金款项去了哪里?城市丰收教会审讯的启示》。他在城市丰收教会牧师和副手被判刑事失信罪名表面成立不久后,就把这些被告的罪行与李总理和公积金挂钩,诽谤了李总理。

他2015年被令赔偿李总理10万元一般损害赔偿(general damages)和5万元加重赔偿(aggravated damages),总共15万元。

鄞义林也须为估算赔偿审讯承担总理3万元的律师费。总理新闻秘书后来回应媒体询问时说,鄞义林起初要求以3万6000元解决15万元赔偿和3万元律师费。李总理要求鄞义林作出全数赔偿,但给他时间分期付款,条件是他必须即刻付清律师费,鄞义林同意这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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