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骗吃哥”是一名单亲爸爸,为骗吃骗喝大费周章,先用假名字及电话号码订餐,选择“现金付款”,要送餐员把餐饮送到楼上或楼下邻居的住家,之后用各种借口骗取送餐员同情,称不久后就会转账。送餐员将食物留在邻居门口后,他接着把食物取走,将没付钱的黑锅抛给邻居承担。
被告三周内“免费”吃13次“大餐”共718元,他每次订餐的价格最少18元,最贵一次订了118元的披萨。
邻居被栽脏报警后,还继续背了两周的黑锅。警方最终查出罪魁祸首,并将他逮捕。
陈东汉(27岁)利用送餐服务骗吃骗喝13次,昨天被判坐牢七天。(海峡时报)
27岁的陈东汉(译音)昨天(9月17日)承认四项欺骗罪名,其余九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后,被判坐牢一周。
根据案情,被告住在蔡厝港某座组屋的14楼,在今年2月25日至3月14日之间犯案。
他为了骗吃骗喝,精心策划骗局,利用假名字以及假电话号码,先在送餐平台GrabFood和Foodpanda上开设多个账号。
被告利用这些账号订餐,每次都选择现金付款的方式,要送餐员把食物送到13楼或15楼邻居的住家。
送餐员一般上会收到款项后才交付食物,但是被告为了骗送餐员将食物留在邻居家门前,编造各种借口博取他们的同情心。
例如,他骗其中一名送餐员,说他刚从医院接了孩子,在回家的途中,要送餐员把食物放在鞋架上,过一会儿就会把钱转账给他。
实际上他就在家里,见到送餐员上当离开后,就迅速将他放在邻居家门前的食物取走。等到送餐员发现事有蹊跷,倒回去时食物早已经不翼而飞。
送餐员联络不上被告,就敲门讨钱,令无辜的邻居有口说不清。
记者:郭培贤 胡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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