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面对的85项欺骗控状,指她在2014年1月到2015年4月间犯案。被告前年失联,回国后被捕,控状指她一年多内欺骗四人超过200万元,并有过百人被骗投资豪华房地产。
侯启祥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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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房地产经纪被指布下“庞氏骗局”,以高回报为饵欺骗超过100人投资豪华房地产,事隔两年多后被捕。
梁丽怡(53岁)是在本月4日从国外返回新加坡时被補,随即押到国家法院被控一项欺骗罪。
被告昨天被加控84项欺骗控状,使她面对的控状增至85项,她没有代表律师,面控时目无表情。
有关控状指她在一年多内欺骗四人共206万零341元。主控官陈贾阳副检察司告诉法官,被告可能会被加控更多控状。
法官在主控官的申请下,下令将被告还押樟宜女子监狱,案展本月17日过堂。
被告面对的85项欺骗控状,指她在2014年1月到2015年4月间犯案。根据控状,被告被指欺骗四名男女王家进、林秀珠、陈基添和陈秀云拿钱出来,让他们以为钱是用来购买被扣押的房地产。
四名受骗者中,林秀珠被骗一次,被告涉嫌欺骗她2万8000元。被告涉嫌多次欺骗其他受骗者拿钱出来投资,金额从3900元至16万6100元不等。
欺骗罪可判坐牢最长10年或另加罚款
根据法律,欺骗罪的刑罚是坐牢最长10年,或另加罚款。
根据媒体报道,有关的投资计划已经运作10多年,投资回报约30%。梁丽怡前年失联,当时有近60名投资者报案指她总共欠他们6000万元。
有投资者过后提出民事起诉,其中一名投资者陈雪珍向她追讨约143万元,并获得即席裁决,即无须开庭传召证人,只须按照呈堂文件就胜诉。
与此同时,另一名投资者曾龙健也起诉梁丽怡,并且得到缺席裁决,获判所追讨的846万多元。
梁丽怡的房地产也被银行拍卖,她已经破产。(人名译音)
根据媒体报道,有关的投资计划已经运作10多年,投资回报约30%。梁丽怡前年失联,当时有近60名投资者报案指她总共欠他们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