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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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岁妇女涉及珠宝诈骗案,在2006年至2011年间向五名受害人骗取107万8000元,昨天被判监禁五年。
被告吴秀梅一共面对23项控状,控方只提呈其中七项欺诈控状,其他交由法官一并考虑。她昨天在庭上认罪,并被判监禁五年。
根据案情,被告最初是在2006年间干案。她当时在樟宜村经营一家儿童服饰店,并结识了隔壁水族店的店主许同生。被告声称她也在经营珠宝生意,而且手头上有一个每月回报率高达25%的珠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在短短六个月内获得巨大的报酬。
事实上,被告并未经营珠宝生意。
由于许同生的水族店当时生意不佳,他便听信被告的话在2006年和2007年间,前后投入了13万5000元。但被告收到钱后,却以珠宝生意营运出现问题为由,迟迟不给许同生支付原本答应的报酬。
许同生因此恫言报警,被告才答应还钱,并在下来几年内陆续归还4万7000元。不过,到了2011年,被告就不再还钱,许同生从此也无法联络上她。
被告过后也对其他受害者使用类似诈骗手法,并在收取投资款项后消声匿迹。
被告1999年间也曾因欺诈罪被判入狱28个月,有鉴于此,控方促请法官判她监禁六年半。但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年事已高,并且健康欠佳,近来帕金森氏症也已恶化。被告昨天坐轮椅上庭,在求情时声泪俱下,表示自己已忏悔并决不再犯。
法官因考虑到被告的身体情况,最终判她监禁五年。(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