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互瞪,结果引发血案,其中一人拿着水果刀追砍另一人,把对方压在墙壁上,多次用刀刺他。
案件发生在今年4月8日,整个过程历时至少1分钟30秒。
被告杨辉发(66岁)过后自首,并在昨天承认一项持物器伤人罪后被判坐牢三年七个月。
伤者潘国明(58岁)是兼职油漆工人,他和被告认识约两年,都住在菜市道。
两人早已有过节,案发约一年前,他们因瞪对方发生冲突,伤者掌掴被告。不过,事件获得解决,没有报警。
案发当天下午约5时30分,伤者经过菜市道第38座组屋,在楼下看见被告,两人互瞪对方。之后,被告找了一把长约10公分的水果刀,把刀放进裤袋。
25分钟后,伤者走回组屋楼下,看见被告和两名女子坐在桌子上,其中一人是被告的姐姐。被告和伤者再次互瞪。
伤者走向被告,质问被告为什么一直瞪他。被告起身走到伤者面前,伤者将他推开。
被告掏出水果刀,企图刺伤者。伤者赶紧逃跑,被告紧追,之后将伤者压在墙壁上,多次用刀刺他,伤者流了很多血。一名公众经过大声喝止,伤者大力推被告,把被告推倒在地。被告爬起来后离开。
同一天傍晚6时许,被告拨电向警方自首,警方上门调查,在被告家里搜出水果刀,然后逮捕被告。
根据医药报告,伤者胸部有四道伤口,可能对生命构成威胁。此外,他的手掌尺神经切断,左上背和右手肘划伤。
律师为被告求情说,被告认识伤者,当时是伤者先推被告,被告担心姐姐的安全。被告是初犯,希望法官不要判太重。
主控官约塞副检察司说,案件发生在公共场所,被告攻击伤者身体脆弱部位,伤者伤势严重,这些是加重刑罚因素。(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