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尸官总结东海岸溺毙案: 孩童不宜在无监督下嬉水

针对四个多月前发生在东海岸的学生溺毙事件,验尸官马文德为这起意外做出结论时指出,根据国家公园局,东海岸公园没有指定游泳区,也没有救生员,游泳者须自担风险。

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四个多月前发生在东海岸的学生溺毙事件,验尸官昨天提醒,孩童不能在没有成年人监督的情况下独自游泳或嬉水。即使是一群小孩,也应该有成年人在场监督。

有关事件发生在今年5月8日,验尸庭昨天开庭研讯,验尸官马文德为这起意外做出结论时指出,根据国家公园局,东海岸公园并没有指定的游泳区,公共海滩也没有救生员,游泳者须自担风险。

尽管如此,附近有救生圈,并且有关于水上安全的指示标志,以及如何使用救生圈。事发后,国家公园局增加东海岸公园的救生圈数量。

验尸官指出,这是自2014年以来发生的第11起12岁以下孩童溺毙事件。

他提醒经常到海滩的人,与游泳池不同的是,海滩有一些特殊的风险,包括迅速变化的天气、水流和潮汐,导致情况不可预测。

他说,一般来说,最好是在有救生员的海滩游泳。救生员清楚海面的变化和潜在危险。游泳者在下水之前,最好向救生员查问,并在指定的地方游泳。

死者苏海米生前是裕廊景中学的学生,当天趁着考试结束后,与同学结伴到东海岸公园游玩,不料溺毙。

根据死者的父亲,死者并没有受过游泳训练,他们一家住在西部,没带儿子去过东海岸公园的海滩。他当天并不知道儿子去东海岸公园。

根据研讯证据,事发当天上午11时许,男生和六名同学下水,当时水位在他们的胸部,脚部触到海床。

后来,他们越走越远,当他们发现水位上升,脚无法触地,身体在水面上漂浮而感到惊慌,在海面上挣扎。其中三人过后自行游上岸,另三人被澳大利亚籍妇女西儿维娅(47岁)和公众陈建春(53岁)救上岸,死者不幸溺毙,遗体约三个小时后寻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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