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称无辜遭人拖下水 指示跑腿运海洛英给顾客 女毒贩被判死刑

郑靖豫 报道

peckgek@sph.com.sg

女毒贩指示跑腿领取和运送海洛英给顾客,落网后却把矛头指向跑腿、顾客及前男友,称他们把她无辜拖下水。然而,高庭裁定她贩毒罪名成立,判她和顾客强制性死刑。至于跑腿,因角色的关系以及提供当局实质有效的合作,被判终身监禁和鞭打15下。

蒂卡2013年12月19日晚上拨电给法里德,要他隔天向一名身份不明的马来西亚印族男子取货。法里德取货后按照蒂卡的指示,开车把货交给一个名叫汉扎赫的男子。法里德和汉扎赫准备各自离开之前,被中央肃毒局人员逮捕,人赃并获。

三人角色各异
面对不同刑罚

法里德(29岁)和蒂卡(42岁)共谋贩运26.29克二醋吗啡(海洛英的违禁成分),经审讯后,日前被高庭司法委员符晓平裁定罪名成立。汉扎赫(55岁)拥有26.29克二醋吗啡供贩卖用,同样罪成。然而,他们三人的命运因角色有异而面对不同刑罚。

主控官黄文光副检察司确认法里德的跑腿角色,也代表总检察署向法庭提呈证书,证明这名为了钱铤而走险的青年给予肃毒局实质且有效的合作。因此,司法委员行使酌情权免法里德一死,对他施加终身监禁和鞭打15下。

汉扎赫虽提供当局实质且有效的合作,可是控方指他买下海洛英后打算转售,所以不只是毒骡。至于蒂卡,黄文光副检察司指她幕后操纵法里德运毒,而且她没有给予执法单位实质且有效的合作。司法委员于是依法判汉扎赫和蒂卡强制性死刑。两人闻判时神情自若。

法里德的证词和他给警方的口供内容差不多,但他供证时否认知道贩运的是海洛英。

汉扎赫则承认向蒂卡订购海洛英,并为其中的18.28克先付4500元,还欠250元,另外的8.01克则赊账。他们一致指证蒂卡是毒品供应商。

蒂卡于2014年9月8日从兀兰关卡准备入境新加坡时,因被列为通缉人物而被捕。她否认贩毒,反指被那两个男子牵连,也把罪责推给前男友。

尼罗泽律师代表蒂卡辩称,是前男友用她的手机指示法里德运毒。但是,她的辩词无法让司法委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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