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启祥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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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冒签支票,将前妻银行户头里的64万元转入自己的户头,前妻没有追究,但他不知悔改,三年多后又偷前妻的三个总值2万5840元的名牌手提袋,结果前妻报警逮捕他。
被告洪顺霖(40岁)日前承认四项偷窃和两项冒签支票意图诈骗控状,法官昨天判他坐牢48个月。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有案底,都跟财物有关。本案涉及款项数额大,被告只偿还了一部分,而且他毫无悔意。
被告前妻李香丽(34岁)是中国人。2013年12月9日,李香丽回中国,28日返回新加坡后发现银行户头里的钱被转账。她向银行查问,才知道被告拿着两张金额38万元和26万元的支票到银行,把支票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头。支票上是李香丽的签名。
被告复制钥匙进房偷支票
当时,被告和李香丽住在同一间组屋,但分房睡。李香丽每次出门,都会锁上房门和抽屉。被告复制钥匙,趁李香丽出国期间偷取支票。
支票背面写了一些字,李香丽认出是被告的笔迹,因为被告在2008年到2010年坐牢期间曾写信给她。
被告承认因赌博输钱
拿前妻38万元还大耳窿
李香丽还没跟被告结婚前,和她在中国的家人一起投资矿场和工厂。银行户头只有李香丽的名字,而户头里的钱属于李香丽和她家人所有。
被告向李香丽承认因赌博输钱,拿了她38万元偿还大耳窿,被告拿走26万元想带到中国和女友一起花。
被告偿还李香丽25万元,他母亲也帮他偿还22万2000元。李香丽和被告有一个年幼孩子,为了孩子着想,她决定不加追究。
事情过了三年多,去年5月,被告趁李香丽回中国,偷走她放在房间的三个名牌手提袋,其中一个价值2万元的爱马仕(Hermes)手提袋,被他以1万4900元卖掉。被告称把钱拿去做生意。
李香丽于5月29日报警,6月16日针对被告冒签支票报警。警方逮捕被告展开调查,被告很不合作,拒绝回答查案人员大部分问题,并且不肯在口供书上签名。(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