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男女昨天被控与另一名男子共谋砸实龙岗一家食肆的碗盘和桌椅,行为鲁莽,危害他人安全。
陈松明(46岁)与彭佩佩(40岁)涉嫌与另一名男子洪信宝(53岁),在上个月27日凌晨3时45分在实龙岗路上段的食肆兴隆潮州糜饭,共谋砸店里的碗盘和桌椅,各被控一项行为鲁莽、危害他人安全的控状。
控方原本要求彭佩佩还押心理卫生学院一周,因为她接受调查时告诉查案人员,她曾求诊于心理卫生学院,但之后没有复诊和服药。
不过,她的律师拉文德兰(K Ravendran)告诉国家法院,他的当事人五个月大的孩子需要母亲照顾,并补充说她可能有产后忧郁症,所以申请保释她。
陈松明和彭佩佩都获准各以5000元保释,他们的案件分别展期三周和一周过堂。
鲁莽行事、危害他人安全者,面对最长六个月的监禁、高达2500元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洪信宝已被捕,但未被控。(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