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不成 在事主摊位捣乱 追债员监三个月

六名追债员到设在食阁的“老火汤”摊位讨债时赶走顾客、乱砸东西,其中一人昨天被判坐牢三个月。他不服所判要上诉。

被告唐伟良(45岁)案发时是Double Ace Associates的追债员。他所涉及的多起类似案件在审前会议阶段。

向摊位老板追讨2万1000元债务

案发当天下午1时15分,该追债公司的四名追债员周庆能、杨志明、林文忠及李贤贤来到福南数码生活广场福将食阁的“老火汤”摊位,准备向摊位老板追讨拖欠一家公司的2万1000元债务。他们身穿的黑色T恤印上“追债”字眼。

四人在摊位捣乱,并赶走顾客,食阁管理部职员和保安员到场调解却无济于事。

后来,唐伟良和陈大卫抵达,与周庆能等会合,在摊位捣乱,要取走收银机的钱。

警员到场仍不肯离去

警方接到报案后派遣一组警员到现场,警员警告他们不要扰乱安宁,但他们不肯离开,还向警员挑衅,称那么做是合法的。他们还要警员协助他们讨债。

后来,他们将带来的横幅置放在摊位前,横幅上有“追债进行中”的字眼。

警方派遣更多警员支援,被告等人仍不离开,由于被告等人没取走收银机的钱,因此警员在警告他们后便离开。

约2时55分,唐伟良和陈大卫先行离开,其他人继续留在现场骚扰摊位做生意。当时食阁的多名职员在场,因害怕都不敢加以阻止。

唐伟良面对一项非法集会控状,他在去年11月认罪。其余五名追债员也在同个时候认罪。陈大卫、周庆能和林文忠承认一项到五项涉及“老火汤” 摊位的控状,包括非法集会和恶作剧等,分别坐牢三个月、五个月和四个月。

至于杨志明及李贤贤,他们的案件定本月29日下判。(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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