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法令拟修订 政府展开公共咨询

柴油税今年起已调整,改以使用量来征税。有鉴于此,政府计划修改关税法令以支持这项调整,并阐明现有政策与提升新加坡关税局的效率。

计划修改法令来支持柴油税调整

财政部与关税局昨天起至6月5日就关税法令(Customs Act)的拟议修订内容展开公共咨询。双方在联合文告中指出,拟修的内容包括扩大“摩托燃油”(Motor Fuels)的定义,以涵盖柴油和其他能驱动交通工具的燃油。

另外,由于特别税在2月财政预算案后下调,应允许关税局灵活收取不同款额的特别税。尽管特别税是每半年收取一次,现有关税法令没有提及特别税若在半年期内出现调整后的处理情况。

政府是在今年2月财政预算案中宣布,汽车柴油、工业柴油及生物柴油所使用的柴油组分,即日起每公升征收1角的柴油税。柴油车和德士每年所须缴付的特别税也分别减少100元和850元。商用柴油车免缴路税一年,另两年可享有部分路税回扣。

为阐明现有政策,拟修法令要清楚列明,凡是在自由贸易区、获准登陆地或过渡货仓处理的消费物品都得征税。此外,同汽车与飞机一样,去除船上燃油缸的燃油也无需准证。目前,关税法令只表明汽车与飞机无需申请准证以去除燃油,未提及船只。

在确保关税局的效率方面,拟修内容包括将税务退款的申请期限从一年延长至五年,以便与消费税法令吻合。索回拖欠税务和费用的期限也从一年延长至五年,而针对欺诈案的税务索回则没有时限,这项调整也同所得税法令和消费税法令吻合。

公众可上财政部网站www.mof.gov.sg及民情联系组(REACH)网站www.reach.gov.sg阅读建议书,并电邮至MOF_Public_Consultation@mof.gov.sg提供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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