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阁砸东西讨债 三追债员坐牢

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六名追债员无法无天,到设在食阁的 “老火汤” 摊位讨债,赶走顾客、乱砸东西,警察两度到场,他们甚至叫警察帮忙讨债。

案件发生在2015年1月15日,整个过程历时1个多小时,被闭路电视拍下。

六名追债员去年11月认罪,其中三人昨天被判坐牢,他们是陈大卫(37岁)、周庆能(40岁)和林文忠(43岁),周庆能罪责最重,判坐牢五个月,林文忠和陈大卫分别坐牢四个月和三个月。

法官下判说,这是较严重的非法集会案件,被告等的做法过火,这样的商业手法无法接受。被告等须受严惩,判处坐牢。

被告陈大卫、周庆能和林文忠案发时是Double Ace Associates的追债员。周庆能是公司的首席协调员,而陈大卫是他的下属。陈大卫负责管理林文忠和另三名追债员杨志明(40岁)、唐伟良(45岁)和李贤贤(40岁)。

根据公司的网站,该公司其中一个追债手法是对欠债人使用强硬手法,强迫他们还债。

案发当天下午1时15分,周庆能等被派到福南数码生活广场福将食阁的“老火汤”摊位追债。摊位老板被指拖欠一家公司2万1000元。他们身穿的黑色T恤印上“追债”字眼。

周庆能、杨志明、林文忠及李贤贤来到食阁,说他们是来讨债,要摊位助手李丽丽(35岁)叫老板下来。

四人走进摊内,把灯关掉,让人以为摊位没有营业,并轮流站在摊位前赶走顾客,不让摊位做生意。

食阁管理部职员和保安员接到通知来到现场,设法调解。后来,陈大卫和唐伟良抵达。

周庆能等不肯离开,要取走收银机的钱,管理部职员不让他们拿走。

称合法追债还要警员帮忙

警方接到报案派遣一组警员到现场,警员警告他们不要扰乱安宁,但他们不肯离开,还向警员挑衅,称那么做是合法的。他们还要警员协助他们讨债。

陈大卫将带来的横幅交给林文忠,要他打开横幅置放在摊位前,横幅上有“追债进行中”的字眼。

警方派遣更多警员支援,被告等仍不离开,称要在食阁用餐,由于被告等没取走收银机的钱,因此警员警告他们后离开。

约2时55分,陈大卫和唐伟良离开,周庆能、林文忠、杨志明和李贤贤留下。周庆能和杨志明走进摊内,将饭锅和收银机及摊口的器具推倒在地上。周庆能将不同的调味料和食物倒进汤里,而杨志明则砸坏摊位前的展示牌。

当时食阁的多名职员在场,因害怕不敢阻止。他们再次报警。

陈大卫、周庆能和林文忠承认一项到五项涉及“老火汤” 摊位的控状,包括非法集会和恶作剧等。陈大卫和林文忠也涉及多起类似案件,他们不认罪,案件在审前会议阶段。

至于杨志明、唐伟良和李贤贤,他们也承认涉及 “老火汤” 摊位的控状,法庭下星期判刑。他们所涉及的多起类似案件也在审前会议阶段。(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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