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钱财纠纷拿杯砸女子脸留疤 男子判监15个月

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两名男女在酒廊起纠纷,男子用玻璃杯砸女子的左脸颊,导致她脸上留下一道10公分长的永久性疤痕,惨遭毁容。

案件2014年6月14日凌晨2时许发生在里峇峇利路的上海娃娃酒廊(Shanghai Dolly),案发经过被酒廊的闭路电视拍下。

毁人容貌的陆来成(53岁)在案件审讯后罪成,前天被判坐牢15个月。被告陆来成表示要针对判决向高庭上诉。法官准他保释在外等候上诉。

被告和伤者陈美菊(37岁)2010年前便认识。被告曾借伤者6万元做生意,后来引发钱财纠纷。

根据控方的证据,被告和伤者都是上海娃娃酒廊的常客。2014年6月14日凌晨,两人在酒廊不期而遇。

被告看见伤者,比手势叫她过来,问她什么时候还钱。伤者答说她已经把钱转到被告的银行户头,并且发短信通知被告。

被告觉得伤者傲慢,心里很气,便站起身来,用酒往伤者脸上泼,跟着用左手掌掴伤者右脸。

伤者质问被告,被告却用玻璃杯砸她左脸颊。伤者脸部血流如注,感觉疼痛,一气之下,也用酒泼被告,并拿起一个玻璃杯冲向被告。酒廊巡场阻止她,把她带到酒廊外等候警方和救护车。

根据医药报告,伤者的伤口很深,伤口里还有玻璃碎片。她脸颊有一道长10公分的U形疤痕。

辩方的说法是,被告答应帮伤者开模特儿公司,借钱给她。后来两人失联约四年。伤者只偿还500元。

案发时,被告在酒廊遇见伤者。伤者不理会被告,还说“我就是那样”,问被告“能对她怎样”。被告很苦恼,指她“过分”,用酒泼她。

之后,伤者冲向被告想攻击他,还把一个玻璃杯丢向被告。

被告声称伤者在攻击他时弄伤自己的脸,并指伤者陷害他。(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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